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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17日电)美国商会指租税环境不利国际
企业,经建会官员晚间表示,国内企业营所税仅17%,被指租税负担太高,“陈义过高”
。
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法协中心主任左珩表示,国内平均租税负担率不到13%,营所税仅
17%,如果这样的租税负担还被指太高,只能说是对方“陈义过高”。
左珩认为,问题应该是出在“避免双重课税协议”的签订,目前国内与其他国家签订“避
免双重课税协议”的国家有25个,美洲仅有巴拉圭,欧洲英、法、德、瑞士、瑞典等签订
,但与日本、美国等未签。
左珩指出,台湾租税环境不利外商在台投资,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因为签订避免双重课税
协议困难性高,但营所税仅17%,个人综合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0%,且有抵减项目,美商会
的批评,“他们意见会尽量采纳与审视”,但有些意见基于环境,非一夕可改善。
不过,左珩透露,财政部今年内将会与几个国家签订避免双重课税协议。
美商会指政府行政效率日趋恶劣,左珩表示,行政效能不敢说是很好,但不会太差,在近
三年IMD(瑞士洛桑管理学院)世界竞争力评比,台湾政府效能排名保持在前10名以内,
美商会说法“有偏误”。
左珩指出,在法规方面,政府部门被外国商会批评,有一个重要因素是每年他们提出的白
皮书,高达30%至40%可能与个别企业利益有关。
他说,站在政府角度,如这些利益围绕在个别企业,行政部门要有通盘考量,“在整体社
会利益与个别利益”,政府要有广义的思考,如公利与私利不冲突,会协助企业,但当公
利与私利背道而驰,就无法协助。
左珩举例,像能源局有关401条相关规定,能源设备要符合ISO的标准,但欧商抗议,原因
是他们设备标准高并通过欧洲标准,为何一定要通过台湾的标准?欧商认为欧洲是大经济
体,不能用小的经济体规范他们。
左珩说,经协调后,能源局决定将上述规定延缓2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