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时间快八年,
公司中间转换型态跟着一起转行,
近年末的时候,有约谈要转换工作的型态,
但转换的工作就是上班时间不固定等,
一些我无法接受的状况,
所以在约谈后的当日晚上,
我就再跟主管说,我没办法!
是否有其他的办法呢?
主管最后也说没有办法,你就资遣一路!
个人也接受,就开始计算,并询问朋友!
发现公司有漏保劳退,
隔日就请主管在离职前将劳退补齐!
当日公司就说不资遣你,转行政职!
提出个人意愿想走资遣,公司回复现在离开公司,
就是自提离职,。
后期,职场内被当空气(冷暴力?)
做好份内的事就好,就气氛就也不放心上。
年终奖金
先前有口头说一个月的年终...
但实际发放后,是本薪4%
其他同事领一个月(扣税)
询问主管回复
“原本是没有,人情发放”
请教,
10月的对谈以及高薪低报,
可以举证执行资遣的时间已过!
试问对谈纪录以及年终发放的比例来证明公司的不友善态度迫自行离职,是否可以劳工局
执行劳方的非自愿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