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Tech_Job 看板 #1T2GX1DW ]
作者: eduishappy (开心就好) 看板: Tech_Job
标题: [心得] 盟讯实业瞎告苏冠宇,声请再议被驳回(更新内容)
时间: Tue Jun 18 23:50:23 2019
我是taipoo,又遭到有人故意检举违规被删文
好在,我有更新内容寄给总统府、新北市政府
总统信箱 - 盟讯实业瞎告苏冠宇,声请再议被驳回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6/blog-post_43.html
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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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可以多多关心劳工,并提升劳工权益
不要让劳工为了争取生存
让资方为所欲为的一直霸道横行
这在民主法治的台湾,是不允许的行为的!
以下内容皆已分享在
批踢踢、Dcard、Mobile01
巴哈姆特、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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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讯实业是一间卖BBcall为主的科技公司
主要销售市场在美国
以台湾科技先进的角度来说
盟讯实业的科技技术是非常落后的
而这件瞎告我的事情主要发生在去年2018年
今日又收到“盟讯实业声请再议被驳回”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6/blog-post_22.html
前述故事可参考上次不起诉处分书的内容
“盟讯实业瞎告苏冠宇,我获得不起诉处分”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5/blog-post_91.html
上面的内容都是公司告员工的叙述
而我也有为自己争取自己的劳工权利
只是我向盟讯实业提告的内容属于民事诉讼
而盟讯实业告我则是属于刑事诉讼
“妨碍自由 - 无故侵入他人住宅”
当然,我并非无故
劳资争议,又何来有罪呢?
而今日这篇文章主要分享的心得
是阐述如果你遭受公司不平等对待你时
就是遇到俗称的“劳资争议”时
第一步骤要及时寄出“存证信函”
第二步骤要向“劳工局”声请“劳资调解”
第三步骤要请律师向“法院”提告“公司”
如同我这件劳资诉讼案
“确认雇佣关系存在”
第一审会有六个月时间的等待
但都是为自己争取自己劳工权益的方法
希望各位乡民朋友都不要漠视
自己是生在有法治的台湾
而不是凡事都是人治的国家
既然是属于自己的权利,更要勇敢争取!
顺道提供劳工权益的解释影片
“遇到劳资纠纷怎么办?”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3/blog-post_16.html
期待能得到众位乡民朋友的支持,便感激不尽了!
※ 引述《taipoo (要成功要积极)》之铭言:
: 昨日收到新北地检署的判决书
: 主要是盟讯实业瞎告我侵入住宅案
: 我获得检察官的不起诉处分
: 不过,这份判决书内的内容很值得参考
: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5/blog-post_91.html
: 首先是第二页的下方
: “伊虽有收受上开解雇通知书,但伊有询问劳工局,
: 劳工局的人说若公司规定与劳基法不同,可以不予承认”
: 然后,第三页的下方,与第四页的上方
: “再者,劳动基准法第12条之规定,具强制性质,
: 其目的兼有保障劳工、限制雇主解雇之权限,
: 是雇主不得因劳动契约之约定而扩张其解雇权限,
: 亦不得借由工作规则扩张其权限”
: 最后,第四页的下方
: ‘所谓“情节重大”,属不确定之法律概念,
: 不得仅就雇主所订工作规则之名目条列是否
: 为重大事项作为决定之标准,
: 需劳工违反工作原则之具体事项,
: 客观上已难期待雇主采用解雇与劳工之违规行为
: 在程度上需属相当,
: 方属上开劳工基准法规定之“情节重大”’
: 所以说,各位乡民朋友们
: 可以去翻翻自己公司的工作规章
: 是否有确实违反劳动基准法(劳基法)
: 如果有,就不要漠视自己的权利
: 勇敢地向当地政府(如新北市)
: 去检举自己的公司违法
: 这才真正为劳工权利提升的最适当方式!
: ※ 引述《eduishappy (开心就好)》之铭言:
: : (十天后,taipoo权限才会复活,先用分身帐号发文囉!)
: : 读这篇文章之前,可能要先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 : NCRP - 盟讯实业送给我的第二张刑事传票
: :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4/ncrp_15.html
: : 说真的,我真的觉得公务员的办事效率好慢喔!
: : 今天地检署开庭是开去年107年12/7盟讯实业的第二次瞎告!
: : 上次108年1/14是开107年12/6盟讯实业的第一次瞎告!
: : 我看着整个庭的问讯,真是笑呆我了!
: : 洪祥益(Ian)与他的证人(警卫)跟检察官的问话超级有趣的!
: : 双方真是鸡同鸭讲呀!
: : 真是令我难已用文字来形容!
: : 真的是太好笑了!
: : 最后,检察官有跟我索取我告盟讯实业的起诉书!
: : 就是“确认雇佣关系存在”的起诉状!
: : 这是除了我委任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我本人之外!
: : 第一次将起诉状给别人看喔!
: : (不过我是用邮寄挂号寄出,检察官也要下周才会收到!)
: : 希望刑事、民事法官是会互相帮忙的!
: : 起诉盟讯实业是开民事庭,而盟讯实业瞎告我是刑事庭!
: : 生平第一次告人与当被告都在这个盟讯实业完成!
: : 实在可以算是我人生又缔造的一项可爱纪录囉!
: : 附带一提,我告盟讯实业的是下面这篇文章
: : NCRP - 起诉“盟讯实业”的“批踢踢科技板”存稿
: :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3/ncrp_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