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 我不是你老板,来消费的客人才是你老板

楼主: azukitw (◎ ω ◎)   2014-04-14 05: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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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3 公共论坛
高尔夫球场和杆弟有雇佣关系!
山溪地高尔夫劳资争议,劳方获资遣费劳退提拨
劳动党桃竹苗劳工服务中心通讯
责任主编:孙穷理
“我不是你老板,来消费的客人才是你老板”!
全台湾的高尔夫球场和杆弟,很多都有雇佣关系的问题:球场说他不是杆弟的老板,“来
打球的客人”才是老板!(设想一个咖啡厅的服务员,你去喝一杯咖啡,就变成那位服务
员“一小时的老板”!)新竹县是高尔夫球场的“大县”,尤其关西镇的球场最多,大部
份球场也否认自己是杆弟的雇主。
去年冬天,一名杆弟已达60岁,她还想工作,可是球场有“潜规则”-60岁就要回家吃自
己。本来劳工可以依“未达强制退休年龄”来要求继续工作。可是如果球场和杆弟不是雇
佣关系,则劳基法的规范都不适用—此时球场拒绝一个60岁的杆弟,和叫水电行来修冷气
时拒绝-位60岁的水电工是一样的意思:无法可管。这位杆弟发现,排班表已经没有她的
班了。
如果没有雇主,那所有劳动法规的保障就通通没有用,包括工作权、资遣退休、有薪休假
、育婴留停、加班费、基本工资、职业灾害、劳健保。(自古以来,也一直有高尔夫杆弟
的职业工会在帮杆弟办劳健保;与此同时,雇佣关系下雇主应负担的保费,也都变成政府
和劳方自己负担。)虽然民国96年已经有雾峰高尔夫的杆弟在最高法院胜诉,但是全台湾
从北到南的大部份杆弟仍然没有雇佣关系;出了事情,杆弟多半摸摸鼻子,自己黯然离开

没有雇佣关系的杆弟,除了服务球客的工资外(通常客人付钱给球场,球场再给杆弟,或
给高尔夫职业工会,再由工会给杆弟),就没有别的收入了。但是,杆弟通常又被要求整
理球场、拔草等等,这些工作是做没有钱的。从一个角度看,这是老板叫员工做事不给钱
,员工不敢不做;但球场的说法是:我们是合作关系,我提供场地、球具,给你在我的场
地上赚你的钱,所以你帮忙维护场地,天经地义。做没钱的头路,当然做多少都是白做,
所以花的时间愈少愈好。因此,杆弟被要求拔草,为了省时省力,有时喷个农药,也变成
球场规定的模糊地带。
101年3月7日,关西镇山溪地高尔夫球场的阿蓉,因为喷农药喷到一半暂停,让客人先入
场打球,之后再喷时疏忽了在已经喷洒的区域重复喷洒,造成(依球场估算)13,743平方
公尺的草皮枯黄(球场认为是坏死)。阿蓉因此遭受停班三天的处分,然后被球场要求“
明天起不要再来了”。在“为什么已经被停班处分,又要被开除”的气愤下,阿蓉没有摸
摸鼻子、自己黯然离开,而是在3月13日向新竹县政府提出了劳资争议调解申请,要求资
遣费和预告工资。
有没有雇佣关系,需要事实认定
101年3月26、27日,受县府委托的劳资和谐促进会召开了两次调解会。球场委托一位专业
的饶姓顾问,陪同球场自己的余协理出席。调解会上有两大争议点:一、球场否认自己是
杆弟的老板,所以没有资遣费的问题,即使是老板,阿蓉是被开除,也没有资遣费;二、
如果阿蓉不撤回主张,球场就要以草皮之毁损向阿蓉求偿。针对双方有没有雇佣关系,调
解人询问了双方有关跟谁应征、谁决定录用、平常谁管理排班、谁订定杆弟守则、谁决定
开除等问题。阿蓉回答,主要的录用和管理都是球场排班站的一位副理负责;饶顾问则表
示,一切都是杆弟自己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凡是调解人询问球场余协理的问题,都是由饶
顾问代答。调解不成立。
该不该付资遣费,首先要确认有没有雇佣关系。纵然双方曾经签订“委任契约”、“承揽
契约”或“合作契约”等等,法律上看雇佣关系,还是要以事实为准。判断的标准,包括
人格从属性(劳工要亲自履行劳务,接受雇主指挥监督纪律奖惩等等),经济从属性(劳
工做的事情不是自己的业务,而是雇主的营业项目),还可以用很多特征来辅助判断,包
括有没有制服、是不是自备机具等等。
新竹县政府闭着眼睛做劳动检查
101年3月28日,阿蓉向新竹县政府申诉,请县府进行劳动检查。要看有没有雇佣关系,就
要知道球场和杆弟之间的各种互动情况,才能依事实判断。要知道怎么互动,最直接就是
和球场人员及杆弟做访谈。球场方面,都是由专业的饶顾问来受访,县府并不指定原属球
场的各级主管来做访谈,这已经有点说不过去了。至于访谈杆弟,球场有一百多位杆弟,
不可能全都访谈,就说访谈三位吧(其实最好是13位或23位,这样劳工要回答问题时,压
力比较小,假设县府保密,雇主就很难猜是那个受访者跟县府“说了不该说的话”),可
是是那三位杆弟呢?有两种方式:
请球场或高尔夫职业工会提供山溪地全体杆弟名单,由县府抽三名。
由球场指派三名给县府受访。
如果是我们这些没读书的,我们会采取那一种作法?用膝盖想,也知道是第一种。可是我
们的新竹县政府劳工处,考过高考普考的济济人才,却采取了第二种作法!
101年4月12日,县府针对球场以及三名杆弟做了访谈;据球场表示,这三名杆弟是杆弟自
治委员会的成员(如果有这个委员会的话!)。事后,劳动党新竹县议员高伟凯询问劳工
处,劳工处说“他们都说是杆弟自治,球场不负责录用及管理”。高伟凯要求应该问更仔
细一点,于是劳工处在5月12日又去了第二次,结果受访者-还是那三名杆弟。第二次的
结果,劳工处还是说问不出什么东西,高伟凯要求去第三次、并且高要陪着去,劳工处也
同意了。
6月中旬,劳工处通知高伟凯,排定6月19日去第三次;但18日劳工处又通知,球场要求,
因为台风要来,所以要延到26日-连劳动检查日期都是和资方约好并由资方更改,事实上
泰利台风真的逼近北台湾是20日。6月26日(也就是华隆头份厂工会罢工、夜宿北车赴翁
大铭家的“屈原行动”第二天)下午,劳工处唐处长、林科长、承办人刘先生和高伟凯一
起到了山溪地-你没有猜错-受访的还是同样那三位杆弟!受访者对于谁录用、谁订定杆
弟守则、谁负责处分等问题,对答如流,一切都是她们杆弟委员会负责,她们也会定期开
会。但是,好像有题库,事先准备好了“问与答”一样,当高伟凯(而不是考过劳工行政
的劳工处人员)问了几题似乎题库里面没有的题目,情况就完全不一样:
委员会定期开会,有没有会议记录?没有!
委员会负责纪律处分,那阿蓉被开除这件事、被开除的原因,知不知道?不知道!
这三位据说是杆弟自治委员会的委员,并且应我们的要求,提供了“她们所订定的”杆弟
守则,是几张完整如新、洁白无瑕的A4纸,干净到简直像一个小时前才从电脑打印出来的
,被装在透明资料夹内。不幸的是,她们出示这份杆弟守则时,不小心露出资料夹里面还
有一份发黄的文件,高伟凯(而不是考过劳工行政的劳工处人员)拿过来看,也是杆弟守
则!上面并有签名,是某位已经离职的球场主管。高要影印,她们说不方便,劳工处不坚
持,高只好拍照留念。一行人在饶顾问陪同下要离开的时候,在球场边碰到一位杆弟刚服
务完球客回来,高伟凯(而不是考过劳工行政的劳工处人员)再去问-这名杆弟是没受过
“题库”训练的,第一题就答错(应该是“答对”);可惜此时饶顾问走过来,这名杆弟
就开始一句话也不敢讲,连名字、编号都来不及问,而一起走过来的劳工处人员也没有将
饶顾问挡开。
连续三次劳动检查,受访人员由资方指派,时间还由资方更改-如果这不是官商勾结,什
么才是官商勾结?
不过,新竹县政府倒也不是一无是处,叫他去三次,他也愿意去;高伟凯说要跟着去,他
也没拒绝-其实议员不是公权力执行者,官资双方都可以拒绝的,最近为了查竹北的臭味
,有一次高伟凯要跟着环保局进远东化纤,就曾被拒于门外(有到会客室坐啦!)。最后
,高伟凯要求劳工处,把“受访杆弟不知道阿蓉被处分的情事”写在访谈记录中,劳工处
也配合。
县府发函处分,资方诉愿成功
第三次访谈过后,高伟凯请阿蓉提供已经退休、愿意受访的杆弟,报请劳工处补充访谈。
阿蓉问到愿意受访的人,都是离开球界很多年的了,有一位甚至不记得那个年代离开的-
你得问她是李登辉还是陈水扁,她才有印象好像是李登辉的时候。也有受访杆弟表示:阿
蓉怎么搞这么大,干嘛去跟大公司争?
到101年10月2日,新竹县政府发出处分书,认定球场是雇主,要给付资遣费、提拨劳退金
等,否则处罚;山溪地不服,向劳委会诉愿。102年4月11日,劳委会做成诉愿决定书,表
示行政处分应明确,县府要球场付资遣费提拨退休金等,却没写要付多少钱,裁定原处分
撤销,要县府于两个月内另做适法的处分。这就是说,新竹县政府这些考过高普考的公务
员,连行政程序法的基本都会犯错,不知是疏忽还是故意。
你告我资遣费,我就告你赔草皮!
101年秋,阿蓉提告要求资遣费、预告工资及新制劳退提拨共21万余元;接着,山溪地也
提告要求赔偿草皮26万余元。劳方告资方案,资方提出杆弟与球场当初签的契约书,说有
争议时提交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仲裁-阿蓉表示似乎有这一条款,当初整张契约书她本来不
想签,是球场说“大家都签了,只剩妳没签”,她才签下去。于是法官在102年3月18日裁
定,要劳方去申请仲裁,否则等于判劳方输;阿蓉申请仲裁费打折,否则比打官司还贵上
十倍。
按,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主要是做商业仲裁,工程纠纷等等。劳资仲裁依劳资争议处理法,
应由县府找劳工专业的人及劳资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但是仲裁又要双方同意,资方如果
不同意由县府仲裁,就没办法。
给资方指定的民间仲裁,对劳方来说,风险比法院还大。所以资方告劳方草皮案,劳方就
没有引用该条款要求仲裁,而由法院判决。劳方表示,依不(敢)具名的球场同事表示,
那草皮只是黄了,根本没有重植,几天后就长回来;资方则表示花了大成本重植,还有估
价单。
民间仲裁协会比官方公权力还有力
8月26日,经过三次仲裁庭,阿蓉收到仲裁判断书,认定有雇佣关系,且解雇应给付资遣
费、预告工资等。资方并没有在期限内提告推翻仲裁判断。另外,资方没有正式在仲裁案
提“抵销抗辩”(你跟我要21万,我跟你要26万,两相抵销),可是在仲裁庭口头答询时
有提抵销抗辩;所以仲裁判断同时判了资方没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要劳方赔26万。
回到应该“在两个月内重为适法之处分”的县政府,发文跟双方要了薪资相关资料;阿蓉
也早由高伟凯代转了存摺影本、倒推计算薪资的试算表给县政府,并说明因为球场没有给
薪资明细,所以用汇款金额来推算。5月份议会定期会,高伟凯总质询时,劳工处长回答
,意思就是双方已交付仲裁,县府就没事做了;高伟凯表示公权力的责任不能让民间约定
及民间团体取代;县府在7月2日再度发文双方要资料。一直到102年11月,县政总质询时
,劳工处又回答高伟凯“没薪资资料,无法计算”,高表示自己亲手交给承办人,处长仍
说没有;事后处长私下向高表示,承办人以为是要“薪资明细表”,所以说没提供-这样
算不算公务员在议场上公然对民意代表说谎,还有待研究。最后,阿蓉把仲裁判断书影本
给劳工处,县府才在12月6日发文要资方给付资遣费、预告工资及提拨退休金。这一次,
资方没有异议,后来也给付了,双方你来我往,阿蓉胜第一局。
102年9月12日,阿蓉收到草皮赔偿案的法院判决,表示最后一次辩论庭阿蓉未到场,经单
方面辩论,判阿蓉败,要赔26万多。阿蓉表示,没有收到开庭通知或邮件招领通知-该通
知现在仍躺在派出所,所方说有招领通知(给大楼管理员或贴信箱),结果就视同公示送
达。阿蓉提上诉,并以仲裁庭口头询答的文字记录为证,表示资方已在仲裁庭提抵销。二
审法官暗示双方,抵销有效,但限于与资遣费等相等金额的部份,即26万多已抵销21万多
,还有5万左右未抵销,可辩论及判决。二审阶段,资方提出证人及估价单,但即使证词
前后不一致,而且也发生类似“题库”的做法,法官仍强烈暗示阿蓉“毕竟你把人家东西
弄坏,不能一毛都不赔”,经三次开庭,最后双方在103年3月26日以阿蓉分三期赔2万元
达成和解。全案到此暂告一段落,距阿蓉被开除,共两年又19天。
尾声
本案到今天还没完全结束。阿蓉向县府申诉的部份,包括雇主未帮劳方提拨劳健保及劳退
金提拨,县府转给劳保局。劳保局103年4月9日的意思类似“虽然县府有给我仲裁判断书
,但山溪地还是否认是你雇主;而且山溪地说你们草皮赔偿案还在打官司”等理由,尚不
对山溪地裁罚。如果真的查起来,全部山溪地杆弟的劳健保、劳退金,都应该由山溪地球
场作为雇主而办理-在众多杆弟自己没有团结起来要求的情况下(虽然有工会,但只是办
劳健保的工会),未来如何发展,还有待观察。
这个案子两年多,资方是聘请一位“专业”(不是高尔夫专业,而是处理雇佣关系的专业
)人士来打,仲裁庭并委托台北的律师;劳方则完全由本中心没有念过一分钟法律系的干
部来协助写状子、出席仲裁庭。总的来看,劳方大胜小输,关键是商业的、资方指定的民
间仲裁庭居然判劳方胜,实在有点运气;劳方要争权益,最好还是团结写白布条,不要分
散各自写诉状。
※本刊版权工有,欢迎翻印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4-08-06 23:51:00
好笑了~~以后服务业都可以这样子做,我某饮料店不是你的雇主,来消费的客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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