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shrum (玄凤阿修拉姆)
2017-11-27 23:06:50由于本次修订版规范围和新增版规众多
版主群必定有其考量点
但我对于包裹表决有一点顾虑
特别是在新增版规的部份,建议采逐条表决的方式
否则版规投票徒具形式,只是找版友背书而已
此外,对于处分裁量权的放宽我也希望看到版主直接提出"案例"证明
确有必要由现行
B类10天改为10-30天
C类30天改为30-90天
不然同样一句脏话,根据版主裁量权有10天的水桶或30天的水桶的可能
这样的版规设计可能引起不公
特别是新增B-6,B-8这种心证成分重的版规
要是因为"丁丁不能夸"这种情况判罚来个90天,那就爽到飞天了
毕竟版友们都没有执法经验,不知放宽的实际理由为何
还希望版主重新考虑一下新条文独立表决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