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兄弟成功得到两名“自由球员”,但是基于FA的规则必须有所“补偿”,这样说应该
不算错吧
但是,最近的风向变成原球队像是受害者,兄弟像是去抢劫其他队的资产,所以兄弟必须
做出一些补偿来弥补对其他球队的伤害,这是合理的吗?
有个队版要求要补偿第一轮或第二轮选秀权跟美国一样,美国有30队,第2轮有可能是
50~60顺位了,在台湾第二轮最多不过第8顺位,今天是兄弟花大钱买下一个“自由
球员”,不是我们用钱+选秀权交易球员吧
还有人要求名单要在20人左右且不能保护新人,这是合理的吗?如果这样的话,那等于
我球队的主力或是潜力新秀很可能被选走,等等我没记错的话,球团是花大钱签走了一个
“自由球员”对吧,那我们还要送出潜力新秀或球队主力,是不是太刻薄了呢,日本是如
此,但日本的育成制度跟完善的二军制度跟台湾完全不能比。
所以说了这么多 我想问的事
兄弟到底是 签下自由球员,还是进行一项大交易 ?
兄弟要付出的到底是补偿,还是要为了四队平衡,帮其他队增加战力?
觉得制度应该有中华职棒自己的玩法,选非保护名单的球员跟选秀权对这个小小的圈子来
说影响真的太大了
希望大家也能有一些看法,如果我有说错的也麻烦指教,我只是不懂为何角色风向如此奇
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