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FA规章有感,纯抒发

楼主: RZPTT (歌剧魅影)   2016-01-11 12:00:32
姑且先不论太子会提那三个 FA 补偿方案修改建议的真正居心,
老实说, 太子提的那三项 FA 补偿方案修改建议, 就算真的都有其合理性,
我个人觉得以时间点来看也真的不适合立即适用于这次林智胜的 FA,
原因无他, 就出在现在才要签走 FA 的球队提 25 人保护名单这时间点太晚了!!!
真要提这个 25 人保护名单,
正确的提出时间点应该是要在林智胜郑达鸿宣告 FA 后没多久,
包括中信在内所有有意愿挖走 FA 球员的球队都要限期都先提出 25 人保护名单,
因为那个时间点, 各队跟自家没 FA 但也需要谈新合约的原球员几乎都还没谈新合约,
而这些没有 FA 资格但又需要谈新合约的球员,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签了合约后有可能马上就要换球队的话, 即使愿意先签后换,
正常来说也必定会希望确定新球季自己真正归属的球队是哪队后再来谈新合约怎么签,
尤其是自觉自己应该不会被列入球队保护名单, 但也愿意换球队拼看看的球员,
应该也会希望等 25 人保护名单提过, 且失去 FA 球员的球队也挑过后再来谈新合约...
道理很简单, 因为对球员来讲, 续留母队跟可能换球队的签约考量一定不同,
所以我会觉得, 任何有意愿挖走 FA 球员的球队,
都应该在 FA 球员宣告 FA 期限完毕后没多久 (期限可能要讨论),
就要提出 25 人保护名单, 逾期没提保护名单的球队就无权挖 FA,
这样对还没 FA 却又需要重谈新合约的球员才公平...
但这次中职破天荒的第一次换队成功的 FA, 却由于之前中职定的 FA 方案疏漏太多,
导致中信现在跟队上几乎所有球员都已经谈好新合约, 却仍未提 25 人保护名单,
这样的话, 就算 LM 提的那三个 FA 补偿方案修改建议是好的,
我个人也会觉得, 因应这次 FA,
至少这次一定要给不在保护名单又被挑走的球员有选择跟新队伍限期重新谈约的权利,
这样对球员才比较公平...
以上是个人看法...
不过还是得说, 中职原本订的这个 FA 办法, 疏漏及不合理处真的太多,
可以的话真的该趁这机会好好修改一下才对...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6-01-11 13:03:00
一定要如此,这次就随着改就太无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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