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想请问有关机会成本的算法
我觉得我们老师教的有点奇怪 还麻烦大家突破我的盲点谢谢~
以下是情境:
A每个月的生活费为1万元 收入为2万5
最近有一个新的工作机会 收入3万5 生活费提高为1万5
求新工作和旧工作的机会成本
我们老师的算法是:
放弃的收入+生活费变化量
所以
新工作的机会成本是:25k+5k=30k
旧工作的是:35k-5k=30k
所以两者皆是30k
我疑问的点是:
机会成本是发明来帮助我们做选择的 但在这个例子竟然无法发挥它应有的功能
而如果以净利来看
新工作的净利为20k
旧工作的净利为15k
明显的 新工作比旧工作优渥
所以我认为是不是这个算法有问题?
我自己的算法是:
放弃的收入+该选择下的成本
所以
新工作的机会成本是:25k+15k=40k
旧工作的是:35k+10k=45k
这样就合理了 而且似乎不会产生净利不同但机会成本相同的情况
我想了很久一直不太清楚自己的盲点在哪里 所以拜托你们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