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老师或教科书在讲解实质工资或所得的时候,如是解释:
“假设名目所得是W,牛肉面是P元,那你的实质所得就是W/P碗牛肉面
故实质所得是以商品数量呈现的所得”
到这里都挺好理解,但是到总经模型的应用,例如古典学派
P通常都是1上下之类的数字,而不是某物的价格了
这里的P通常都会说物价水准,但是跟前面的定义解释,好像就产生了落差
所以我的想法是,假设基期年的物价水准是1,现在1.2,那实质工资=W/1.2,
这样是否可以想成:
实质所得是拿名目所得兑换成商品,我用现在的钱,兑换成“基期年的钱”这样商品
意思就是,我拿现在的1.2元,就可以兑换成一个基期年的1元
想想好像有点道理,想在此请教事不是这个意思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