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食记] 台北 88家常菜 只要一百元就能吃到饱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22-03-30 19:44:38
不起诉处分
简单说
我告他强制,检察官认为我人不在车上,不算强制
我告他伪造文书,检察官认为构成要素需要公务人员查证后还被骗才成立
摊手
不过有版友认为我单方面说法的
我拍不起诉书给大家看吧
https://i.imgur.com/WPCQDvB.jpg
被告郭XX固于侦查中坦承于上开时\地将前开机车移至台
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231巷17号前之设有红实限路之路侧拍摄
违规停车之照片后,再将前开机车移回本来停放地,继之以
台北市单一陈情系统上传上开照片检举违规停车等情不讳。
外送员把车停在对面,也不是他店门口,他辱骂还拿刀威胁
人家等后方来车过,好把车停到停车格,在他门口没熄火停个五秒
把别人车拖到红线栽赃
google评论自己去看有多精彩
其他夸张事蹟新闻没报的我就不讲了
可以举证但麻烦
我只是想说不要用有原则去美化他的行为
他奇怪的原则可以打破法律的原则,道德的原则吗?
有原则可以不接客
但有原则可以辱骂路过的人吗
在吃到饱版发这篇
主要是提醒说要美化他只是有原则
那你会不会哪天去那吃饭在莫名其妙的地方踩到他独特的原则呢?
会发生什么事呢?
※ 引述《ckshchen (尖酸苛博文)》之铭言:
: 台北市松山区一间知名热炒店,主打百元吃到饱,网络评价达四颗星,但日前却发生纠

: ,老板不满一名外送员,把机车停在店门口,妨碍做生意,要他移走,但疑似口气不好

: 还辱骂外送员是流氓,双方爆发口角,外送员拿手机录影蒐证挨告恐吓、获不起诉,老

: 则是涉嫌公然侮辱被起诉。
: 外送员拿着手机,对着热炒店门口拍照,没多久黑上衣老板走出来,双方你一言我一句

: 不相让,用餐客人冲出来劝说也阻止不了,直到警方到场两人才稍微冷静。
: 当事外送员:“当下很愤怒啊超生气的啊,我只是在找个门牌也没怎么样,然后在那边

: 就被他在那边呛声,然后又拿东西出来,又拿刀子出来要吓我啊是怎么样。”
: https://tinyurl.com/2p9c4cfb
: 新闻写了,他会拿刀威胁人
: 而且内文是比较模拟两可的写法
: 实际上外送员是停他店门口的对面,不是停他门口,对面住户也同意
: 我当初在推文不断建议大家不要去
: 就是因为你不知道哪边会激怒他
: 其他人的事,我只有耳闻和看到,但没留下实质证据,所以之前没写
: 毕竟如果上法院要走证据的
: 但我自己上个月提告他了,有证据的,很清楚的
: 我个人事情经过是
: 我在他店对面看到有机车车位,但需要拉大一点才能停
: 此时有汽车要经过,为了避免挡到后方车子通行
: 我没熄火也没下车,只是停在他店门口三秒等车通过后就离开
: 他就冲出来说就算是等会车也不准停在他门口几秒
: 我自知这绝对是合法的,懒得鸟他就走了
: 后来莫名其妙收到罚单,调监视器发现他把我的机车拖出来到红线
: 拍照后检举违停,然后再把车放回原处
: 栽赃别人,这能用有个性来说他没问题吗?
: 因为会车所以暂停三秒被轰,这是一般的常理吗?
: 很多版友一直以有个性去帮他护航
: 但实际上就是他做过不只一则违法的事
: 只是因为他的情绪
: 其他很多夸张事情人家不想纠缠自己吞下去
: 但真的奉劝大家不要因为省一点钱,让自己身陷风险
作者: SaintSeven (我喜欢妳)   2022-03-30 20:59:00
帮国宾牛排王QQ
作者: kenryu (爱留西恩)   2022-03-30 22:18:00
转去八卦吧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22-03-31 00:03:00
我都忘记有这件事了
作者: RG5678 (G-REX5678)   2022-03-31 00:54:00
作者: a27281591 (皮皮)   2022-03-31 02:17:00
罚单有撤销了吧?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22-03-31 04:02:00
收到罚单了,不就代表公务人员己确认?难道任何照片都会寄?检查官的理由有点莫名其妙......
作者: Scorpio17 (蝎)   2022-03-31 07:10:00
那罚单只能自己吞吗?
作者: essential015 (台南李敏镐)   2022-03-31 07:52:00
可以拿这个去申诉啦 警察机关知道你被移车不会不给而且有刑事不起诉书
作者: Giganoto (耀日星)   2022-03-31 08:20:00
笑die
作者: PanaS0Nic (骗纳索零客)   2022-03-31 09:39:00
看你要不要再议啦,不过比较想看你吃花莲薯XD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22-03-31 10:21:00
前三个很好吃 后面....不....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2-03-31 10:39:00
推,高调
作者: BUKU (无语)   2022-03-31 11:36:00
1分钱1分货 100吃到饱 不太可能了拉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3-31 11:46:00
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22-03-31 12:03:00
谢谢魔尊
作者: boringuy (不看不听不想)   2022-03-31 18:19:00
检察官懒得办吧,法律人都自由心证,如果是移他的车就不一样了
作者: gen001 (qmo)   2022-04-02 14:08:00
这老板有够鸟
作者: 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驶)   2022-04-03 02:56:00
我觉得你应该写反了,是“没”查证义务的才会构成伪造公文书,所以既然民众检举要查证,就不构成伪造公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22-04-03 10:37:00
谢谢宝贵资讯 离这个地方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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