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一则新闻,有人打包自助餐被判刑,让我非常的讶异,
据我之前的认知,其实吃到饱自助餐“打包”到底有没有罪责,
我之前其实有特意去了解,我发现这在法律上一直是有争议的!
而争议点在于客人是付费的消费者,这毕竟和行窃的小偷不同,
至于付费之后,餐点到底能不能外带,应该是属于餐厅的内规,
偷偷打包外带,这是属于客人的“品德和水准”问题!
所以是否担负上“刑事责任”这在法律上一直都有争议和疑虑!
举个例子:在好市多购买餐点,洋葱酱料都是可以自行取用的,
若是有人购买餐点之后“外带洋葱酱料”是否也涉及了窃盗呢?
所以看到这则新闻,真的蛮讶异的,特意提供给版友讨论和参考。
以下是新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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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儿吃不饱”贫母打包5星饭店自助餐遭判刑
台北一名靠老人津贴扶养儿子的王姓妇人,今年初带罹患思觉失调症的儿子到五星级台北
君悦酒店凯菲屋餐厅,享用每人要价1628元的高档自助餐,竟偷偷打包食物、饮料,甚至
连餐具也不放过,结果双双被依窃盗罪起诉。台北地院认定母女俩共窃取价值价值共1780
元的食物及餐具,但考量王妇担心儿子吃不饱才偷食物,今轻判母子各拘役10天,可易科
罚金1万元,缓刑2年,另须缴国库500元。
判决指出,今年1月10日下午1时40分许,王妇带儿子到台北君悦酒店凯菲屋餐厅享用自助
餐,用餐时,王妇担心儿子吃不饱,竟边吃边偷偷打包各式美食,连同食物袋、雪碧、矿
泉水、水杯等放入行李箱内,儿子则偷了2副精美刀叉等餐具一并塞进行李箱。
但这对母女原本以为把偷来的美食与餐具藏在行李箱就能瞒天过海,万万没想到,他们在
餐厅的一举一动,都被饭店监视系统录得清清楚楚,保全员发现后,立刻到餐厅门口堵人
并报警。
王妇与儿子被逮后,都坦承偷窃餐厅食物、饮料及餐具,王妇审理时还向法官求情,是担
心儿子吃不饱,才一时冲动犯案。
法官认为,母子窃取的食物、餐具等价值共1780元,饭店已不追偿,审酌王妇无业,目前
仰赖老人津贴扶养儿子,且2人均无前科,恶性不大,因此依窃盗罪轻判王妇与儿子各拘
役10天,可易科罚金1万元,缓刑2年,但须缴国库500元。可上诉。(张钦/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