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可能用性侵的例子太陌生又太强烈了
好吧我再换个例子
J是一个刚转志愿役的文书兵分到办公单位
同单位有个军官C很机巴,看到J各种闪躲飘
照三餐用军规把J电的乱七八糟,各种禁假,晚上自由时间通通拿来操课或处分
即使J见到C各种奉茶讨好立正问候都没有用
我们会觉得C很讨厌J很可怜
而C有个毛病,虽然事情都做的很好,但办公的时候老是打嗑睡
某一天J终于受不了了
趁C睡觉偷偷乱改C的公文,而且是很重要的公文
导致C在简报时出了差错,导致友团单位浪费许多时间做了白工,被上面电得七晕八素还被?
O过拔阶,从此升官无望
C明白是J干的,气得想要拔掉J军籍
Q:
请问谁比较过分?
有人提得很好,J大可跟银行透漏C的精神问题,C当然也会反击,这才是正大光明的较量,?
M而J选择偷改文书这种下贱手段,大家还觉得这很应该,我一直在提的就是这个,阿捏武了
盖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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