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检举板友针对性推文

楼主: erebus7 (Music Is My Life)   2016-07-05 01:10:26
被检举ID: hacker725x
检举者认为hacker725x板友针对性推文,希望给予警告
文章代码(AID): #1NUctm0R (EAseries)
推 hacker725x: 模仿一下。跳出来喊司法不公超有戏哈哈哈,替人伸冤笑
→ hacker725x: 死我,包龙星是你?这样你觉得呢?
→ hacker725x: 不过就是用字看似没骂人,明眼一看还是嘲笑他人的用句
推 hacker725x: 不要装了,都用PTT几年了。看也知道不是"自清"的问题
→ hacker725x: "跳出来XX超有戏"、"笑死人"整句一看就是嘲讽
好,我来说明
在文章代码(AID): #1NUOC9Q7,我的推文已经说了
既然今天(AID): #1NUOC9Q7这篇文章没有提出是哪一位板友寄信给我检举,
所以我不希望再有板友去臆测是哪位特定对象寄信给我并做推文攻击,
推文中亦提到,在推文后如果有类似情形,我会以警告一次处理。
请注意,我这边是希望板友们不要再臆测我的文章中是指任何一位板友,
但后来推文被记警告的三位板友依然去臆测并嘲讽是某位板友,
所以我动用了警告一次。
今天 hacker725x 已经在一开头就说了模仿一下,
然后被检举的整段推文是在讨论这样的语气算不算嘲讽,
然后 h 板友也不是在臆测及针对 (AID): #1NUOC9Q7这篇文章中的特定板友,
那请问今天我是要判决 h 板友的推文是要针对谁呢?
根据以上判断,我的判决是不需记警告一次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12:00
不意外,标准转弯了以后记得加一句模仿就没事了
作者: kouta (Kk)   2016-07-05 01:16:00
一楼 好了啦 不要搞到最后GOT迷被嫌还被水桶 得不偿失XD
作者: kyouya (你藍眼中的綠)   2016-07-05 01:16:00
这什么标准?!
楼主: erebus7 (Music Is My Life)   2016-07-05 01:17:00
以上板友对判决有意见真的可去组务申诉,我不介意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5 01:17:00
不觉得有转弯 明明就是说该篇文章嘲讽特定版友的事 是你认为不算嘲讽(or程度还好) 别人才模仿一次给你感受看看
楼主: erebus7 (Music Is My Life)   2016-07-05 01:18:00
我该说的已经说了,剩下的请板友们自行判定,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07-05 01:18:00
危恐天下不乱的颇呵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19:00
虽然会看,但我不是GoT迷(爆),不过看到这篇我决定放手,板主的姿态都表现那么明白了XD
楼主: erebus7 (Music Is My Life)   2016-07-05 01:19:00
或是被申诉时我也会以同样的内容来回复,以上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21:00
k大看你要不要申诉,但这篇真的让我忍不住笑出来
作者: pattda (無聊的人生)   2016-07-05 01:21:00
板主没有什么姿态 该表达都表达 就只是要大家彼此尊重出来自清那位已经在自己文章受到他该有的待遇 这已经够了何必穷追猛打 增加仇恨 意思就是这么简单阿
作者: kyouya (你藍眼中的綠)   2016-07-05 01:23:00
总之就是没标准,我懂了= =
作者: pattda (無聊的人生)   2016-07-05 01:23:00
而不是要限制大家言论自由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07-05 01:25:00
28553篇明明说的够清楚了 建议板主下次使用回文比较明显..
作者: iverson88   2016-07-05 01:26:00
还吵啊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07-05 01:27:00
单就该篇公告而定 没事硬要扯到所有推文不知是啥心态
作者: kouta (Kk)   2016-07-05 01:29:00
我没有要申诉啦 我也懒得看字很多的东西 反正GOT不会被赶出去 我们本来就没错 把那些人的文章当作个板或FB来看就好抱着同情的心态
作者: kyouya (你藍眼中的綠)   2016-07-05 01:31:00
G 大应该是叫我去申诉啦XD 可是我看司法大厅原告败诉机率很大欸XDDD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33:00
我老帐号有成功过,但证据要足够,而且要能引据板主前后判决不一的地方,还要拖很长时间等判决,很烦XD
作者: kouta (Kk)   2016-07-05 01:34:00
他们之前被大家也鞭很惨了 可以了可以了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35:00
其实我根本不在意分家派和不分家派之间的纷争(爆)
作者: hacker725x (Akuma)   2016-07-05 01:46:00
难怪前篇楼上问我是不是在挑衅,原来是挖坑给我跳 0.0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49:00
想太多了,只是网络,别太看得起自己
作者: Muarean (莫河球)   2016-07-05 01:54:00
------不要再争论了,板主是对的------
作者: kazushige (千森)   2016-07-05 05:03:00
为什么可以吵这么久……看来看去都那几个在吵板主已经说得很清楚啦,到底在纠结什么,不然去申诉啊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07-05 06:24:00
板主本来用意希望不要用酸言酸语再去嘲讽判决的案主,所以只是警告的方式希望就此打止,也没有水桶或什么处决,为什么某几位网友无法多一点同理心,硬要争到自已全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5 06:26:00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07-05 06:26:00
赢呢?板主如果真的像你们说的"文字狱"那就直接水桶了难道几位连一点点提醒都无法承受呀?不像各位的作风就像原判决里说的"得饶处且饶人"争到全赢也一点点酸人的机会也不放过,这会不会太不厚道了一点呢?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5 06:29:00
标准从来没变过,转弯的是网友的解读(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07-05 06:29:00
再者,几位一直要去冤板主如何转弯什么的,这也扯太远了过去判决几位若大多能认同,为何连一点建议都无法听进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5 06:31:00
注音文误按,请帮忙删除,谢谢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07-05 06:31:00
去呢?大家退一步,就像G大自已说的,不过是网络而已真的没必要争到这样吧?(不推了,一直被m大打断) XDDDDDDDDDD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5 06:34:00
......我不是故意的 囧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07-05 06:35:00
总之,如果觉得板主"警告"好像很严重,把它当作"板主提醒"那又何妨?又不是真的水桶或什么的,警告不痛不痒吧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5 06:37:00
我是觉得 装睡的人不会醒,不管别人再怎么解释,有人依旧任意扭曲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07-05 06:38:00
我是觉得大概被提醒的感觉很不好,所以就反过来发泄吧
作者: sunlin18   2016-07-05 06:48:00
辛苦了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7:29:00
上篇判决其实也跟我无涉,但看看现在几个推文正在示范遭到板主警告的针对行为,不过是对象反过来,板主会用同样的标准警告吗?以本篇看来想必不会。我觉得人性很奇妙的一点是己所不欲的行为,只要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或发生在与自己立场不同的人身上,态度做法就会完全不一样。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5 08:06:00
其实我是不支持GOT开专板的XD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8:06:00
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X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5 08:07:00
立场相同又如何,就事论事并不困难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8:11:00
举现实例子就像“部分”反废死恨透犯罪者,但面对支持废死团体总是动辄使用恐吓言语(通常是重大罪行),忘了他们正在鼓吹自己所不支持的行为。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07-05 08:11:00
既然判决跟你无关,你提的又是假设性问题,为什么感觉你的反应比其他人更激烈呢?就事论事即可,拿这个小事去比拟废死…嗯?差很多吧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8:14:00
因为我反对这种标准模糊的判决依据,三位里面我只提两位的判决有问题就是这个原因。我觉得很妙的是,看推文显然不只一个人以为我是被警告的其一。
作者: ariachiang (arianna)   2016-07-05 08:15:00
所谓己所不欲,几个被警告/提醒的就是在这有点过了,在已经提醒了还继续。而版主的判定被当文字狱未免也太夸大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07-05 08:16:00
"显然"这词很主观啊,既与你无关为何不停下来了呢?何必再这样一直追究,有这么严重吗?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8:17:00
有趣的前面的GoT专版争议我没参与,只是旁观,也不是每集都收看,会对判决提出疑虑更跟GoT这部戏无关,换做其他事件出现这样的判决,我一样会发声。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07-05 08:18:00
所以你的发声都只针对版主判决,不觉得很有针对性吗?算了啦,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何必
作者: betty22558 (Queenie)   2016-07-05 08:19:00
支持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8:20:00
我说判决跟我无“涉”是因为我不在警告名单中,但跑出这样的判决标准就跟我有关(因为标准认定过于模糊)。针对板主的判决不正是完全的就事论事吗?XD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07-05 08:22:00
你觉得跟你有关的话,那就去组务申诉吧,OK的,快去吧1.你觉得跟你有关 2.你觉得版主判决不公 →快去申诉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8:22:00
我觉得你应该先搞清楚组务怎么运作…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07-05 08:23:00
我觉得我言尽于此,祝您有愉快的一天~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8:26:00
但a大,几位对质疑版主判决的人士(包括我),板主何以不再就针对特定对象之问题进行阻止?这就是为何标准一致很重要,认定不该模糊很重要。
作者: isso (小乌龟)   2016-07-05 08:28:00
任何人都知道组务那边申诉很慢,再者版主很辛苦版主被挑战之后,大概都说有问题可以去版务申诉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8:29:00
组务要判决当事人才能去申诉,至于其他内部问题组务基本上不介入。
作者: Riya520 (GO!!!!!!)   2016-07-05 08:31:00
当板主尽量不要扩权解释模糊空间, 不然会弄得一裤子大便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8:34:00
我的立场简化版大概跟楼上的Riya大差不多
作者: Riya520 (GO!!!!!!)   2016-07-05 08:36:00
没有指名道姓的酸/嘲讽, 顶多就发个公告劝一下就好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8:43:00
不过劝大概效果也有限,而且这几篇判决推文,没指名道姓的酸/嘲讽也没少过。
作者: No39Utopia (No.39希望皇霍普)   2016-07-05 08:49:00
版主做成这样 建议自行下台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8:51:00
呃…还不到需要下台的地步吧
作者: jacky1534 (云)   2016-07-05 09:02: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kkoocc (kcakira)   2016-07-05 09:31:00
Good
作者: riverT (河流踢)   2016-07-05 09:39:00
局外人 不全然反对但也不赞同版主的想法所以给箭头确实不该针对"个人"进行嘲讽或酸性推文,人身攻击不是讨论时应使用的手段没错,的确应该予以告诫。但我觉得版主在处里最初的案件时明显有失误之处。即,最初这一串文章之所以会引来这么多批评、讨论,原因就是该使用者的目的并不是给出建设性的建议或者认真讨论相反之,他只是以特地立场去"开出"一个区块要人进去论辩若在其他比较大的板里面,此行为通常被视为闹版会被退文但受到版主以"少数意见保护伞"的维护下,显然他很安全
作者: ldstar (落日满秋山)   2016-07-05 09:43:00
支持版主通通桶一桶
作者: riverT (河流踢)   2016-07-05 09:43:00
正是因为起始者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要将讨论导到一个结论或者提出很扎实的立论来证明自己的说法如同设了一个陷阱在那边等人跳进去,许多版友看到后跳坑随后他又在坑底和对方互戳,才会演变成现在的局面。我特地回过头去好好看了一次那篇被嘘得很惨的文章难道版主不认为一开始大家都还很理性在讨论 直到原发文人不断选择性回应、和推文的大众无共识、无交集才导致整件事情走向失控吗?假设大家是不满这件事而非这个人的话 为什么同样的讨论串正方会被嘘到X7 而后另一篇逐段回应他的反方 只有30推左右假设大家都是针对事情在发言、表达意见的话 正反的推嘘文应该会呈现很明显的对比才对,即正方被X7 反方最少也该爆因此很明显这整件事情一开头就出错了,就我看来是刻意挑弄从前因后果以及过程中的表现来说,我都不认为原发文人可以用少数意见当作保护伞来卸责;而该人并未真的被处罚,显见版上的讨论管理是很宽容的,既然如此宽容大度,只惩罚后续针对此人的言论,才是令人感到双重标准之处。甚至也因此连版主本人都被拉下来战,不论是版友还是版主都变成该人的玩闹作戏的棋子,整个版面反而更乱。以上是我个人的意见。以上纯粹个人观察整件事情后的心得,若有冒犯尚请见谅。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07-05 09:57:00
这件事真的再单纯不过了 28553那篇把所有推文都看仔细点吧
作者: vicario837 (维嘉里欧)   2016-07-05 10:00:00
被警告的其实也很清楚自己做了什么 不服就去申诉
作者: riverT (河流踢)   2016-07-05 10:02:00
我认为不该单纯只着眼于个案 而是要看结构性的问题今天这样的构成存在 迟早会还有其他人来挖坑&踩坑版面肯定三不五时就会像现在这样乱的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6-07-05 10:08:00
挖坑可以不要跳,就事论事很难吗?不懂开嘲讽是啥意思真的对判决不服麻烦就去上诉吧!
作者: riverT (河流踢)   2016-07-05 10:09:00
楼上的人其实说到一个重点 "挖坑可以不要跳啊为何要嘲讽"但对于那些进行嘲讽的人来说 对方挖坑的行为就是在嘲讽所以才会有后续这么多的争议我个人跟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 也没兴趣帮忙申诉或护航纯粹是提出个人观察,希望版主能尽快恢复版面整洁&避免之后再有类似事情出现而已。
作者: kei2363013 (kei)   2016-07-05 10:12:00
那串也是有理性的人啊?人家可以为何不反省自己不行??
作者: riverT (河流踢)   2016-07-05 10:53:00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套用在 "板上也有很多优质文阿 为何人家发文都可以有良好的互动 这个人就不行? "希望这样的指出能让楼上这位板友明白我所指的结构性问题到底是什么意思,而非继续着眼于个体的行为判断。
作者: rost829 (Miyavi)   2016-07-05 11:27:00
推版主最后一段,觉得委屈去申诉啊
作者: kouta (Kk)   2016-07-06 02:57:00
嗯啊 结果最后闹板的人躲到后面没事 有事的变明面的人
作者: aimio0925 (洛伊塞提)   2016-07-06 11:40:00
嗯啊 结果出来之后被嘲讽 不出来也要被鞭到底要怎样嘛说一声~扭~~得了便宜又卖乖乖是打广告行为哦 这样乖乖要给广告付费~~啊啊~下次用义美泡芙好吗>_<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