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rebus7 (Music Is My Life)
2016-07-04 22:08:45好,既然有板友觉得我的处置不当,
原本我不想明讲,现在就直接说吧
先从我为什么做这样的判决来解释
我在 文章代码(AID): #1NUOC9Q7 的推文说了
→ erebus7: xxxxxxx 板友,您的推文虽未点名ID,但已看得出针对之对 07/04 11:36
→ erebus7: 但此篇我并无指特定对象,以后请勿发此类推文 07/04 11:36
→ erebus7: 其他板友推文时也注意,在我这则推文后, 07/04 11:37
→ erebus7: 再有类似情形,直接用板规以人身攻击警告一次 07/04 11:37
这次被我记警告的3位板友,
在我的判断已经可以认出针对特定板友,
除了最明显的伪君子以外,
自清?是要自清什么?
当然板友们能说他们没有在指谁啊,
但请扪心自问,你们真的没有在指谁吗?
我直接说吧
在我看来,即使我不同意那些要GOT离开自行去开专板的板友们的论点,
也不同意他们说反对的板友都在霸凌他们或反对他们,
但我想现在被警告的这些推文,
反而才是真正的霸凌或用群众暴力来指名道姓地持反对意见的板友,
我没有立刻记警告,而是先在推文请大家适可而止,
但在我的推文后还是有类似的针对性推文,
我想以板主的立场应该要制止这样的行为,
所以我才做出这次的警告。
得饶人处且饶人,
我想请问各位,现在那些要GOT离开自行去开专板的板友们还有发言吗?
或是他们现在有指著谁说谁是怎样怎样吗?
各位该酸的也酸了,是否也该适可而止了呢?
我的判决是想维持让大家自由发言的空间,
今天不管板友觉得板上很乱要GOT离开这个论点对不对,
但我们都该尊重这些论点,您可以批评但挑明著一些人追着打就超过了
对判决有意见,请去组务申诉
我认为我做了我身为板主该做的事
※ 引述《erebus7 (Music Is My Life)》之铭言:
: ID: tim8177414 NeoHideo kyouya
: 我已经在公告中的推文说了,
: 文章代码(AID): #1NUOC9Q7 (EAseries)
: 请板友们不要在推文中针对特定板友进行批评
: 如果在该篇中我的推文后再发生类似推文,我会记警告一次,
: 三位的推文已经明显针对特定板友
: 推 tim8177414: 想也知道是哪些人,那么小家子气~~ 07/04 18:12
: → tim8177414: 看看之前那篇被嘘到X7的伪君子 07/04 18:12
: 推 NeoHideo: 跳出来自清超有戏哈哈哈 07/04 18:16
: 推 kyouya: 自清笑死我,朱自清是你? 07/04 18:30
: 我很认真地说,
: 板友们当然可以表达您们对板友想法的不赞同,
: 但3位现在的作法并不是对事,而是已经针对人了,
: 请各位停止!如果3位再犯(有效时间一个月),直接以水桶累计。
: 其他板友再犯也一样,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
: 其实其他板友的推文我也觉得不厚道但没指名,我没立场处罚
: 但这不代表不指名就可以这样攻击别人!
: 我对于在推文警告后,还发生上述的推文,认为这不是该助长的风气,
: 所以决定主动处理,这个警告并没有任何人提出检举
: 请各位板友们自重!
: 处理:
: 以上警告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 如期间内再犯,则水桶一个月
: 累犯则以月数为单位累加,如有以上人士有异议者,请于24小时内与板主反应。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17:00希望被警告的人一定要去组务申诉,因为这样板主就得说明何以“自清”构成人身攻击,再难自圆其说。这篇解释一大串,仍无法说明为何“自清超有戏”和“朱自清是你”达到需要被警告的标准,更别提认定之宽已达文字狱之嫌,我不喜欢文字狱这字眼,但这次判决实在很符合。→遣词这么严厉要不要被警告?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4 22:27:00文中有说 理由是“有指涉对象”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31:00问题在言辞判定有问题的标准在哪?有指涉对象且不用明确就可以警告?那把推文中带调侃意味的全数警告吧。反正板主都说了没人检举他自行判决。现实法律都没做到这种程度。
作者:
ych1022 (玄米)
2016-07-04 22:31:00推版主
作者:
kyouya (ä½ è—眼ä¸çš„ç¶ )
2016-07-04 22:32:00所以你觉得我说某人自清是在霸凌?
模仿一下。跳出来喊司法不公超有戏哈哈哈,替人伸冤笑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34:00平时看到乱版的的人,我们直觉可能会推“这个人是来乱版求关注,不要满足他”,这样是不是有指涉对象就该被警告?症结在标准怎么判定,说伪君子认定上没问题,但自清两位就过当了。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4 22:35:00推版主
不过就是用字看似没骂人,明眼一看还是嘲笑他人的用句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36:00现在非常期待板主不用人检举就自行把所有带调侃意味的推文全数警告,一视同仁。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4 22:37:00有嘲讽意味+1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37:00所以照版主的逻辑,hacker必须警告(请一视同仁),现在发现问题出在哪了吗?
作者:
Lemming (Endless)
2016-07-04 22:38:00推板主 辛苦了
前面说模仿一下,帮你举例帮你了解耶~但我愿意受警告那你也觉得受辱了吗?还是你要帮我伸张正义?
作者:
kyouya (ä½ è—眼ä¸çš„ç¶ )
2016-07-04 22:40:00所以版主认为有嘲讽意味的推文都不行囉?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42:00我很乐意看你被警告,正如你开始嘲讽我的动机(对象也明确),以板主目前的标准,到达水桶应该不难。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4 22:44:00版主推文“本文之后再有明确指涉对象的酸文,视为人身攻击”,如果这样还看不懂可以去申诉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44:00为什么我反对这种模糊的标准,就是因为认定范围太宽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4 22:45:00那就去申诉吧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46:00hacker的推文就是最好的示范,这样的认定,踩线多么简单
虽然我是站在赞同GOT开个板的那方 但仍认为版主辛苦了
桶就桶吧。既然你终于知道那是嘲讽,那前一篇也不冤了何必还要假装自己没嘲讽,被警告才在自称无辜~
也希望在赞同GOT个版的人们都不再出声引怒时 大家能平静一下 版主可能只是不愿推文变成八卦板那种情形吧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48:00但我是反对警告的啊XD
以上 如有让各位不愉快 再次致歉 版主辛苦了 给您带来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4 22:49:00不对,板主是因应那篇有许多言论过当的酸文,才推文 希望该文不要再出现类似推文,并非扩大解释所有文章
作者:
dabalax (宇宙无敌日日野晴矢大人)
2016-07-04 22:50:00推版主
很多麻烦 也跟版主致歉 请各位平静看喜爱的欧美剧啊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51:00这宽松的标准一出来,板主应该就最近的推文进行全面惩处,板上文章随便都能找出一大串,何况板主还附注没人检举,他也会自行判决这一点。既然板主要做出这样的板规解释,很抱歉,请一视同仁。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4 22:52:00你再回去看推文,板主是指该篇文章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53:00没道理只有该篇文章适用这样的处罚标准,这叫针对性判决,岂不更糟。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7-04 22:54:00现在转为要版主一视同仁了吗XD 板主辛苦了
作者:
Nikon610 (Nikon610)
2016-07-04 22:54:00推版主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2:55:00我上篇推文就说了,如果要这样解释,板主会被自己搞死,因为这种标准不会只适用于特定族群。
板主有在公告的首篇里面讲了他会这样处理,针对性判决并不是一定是个更糟的东西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3:00:00针对性判决并不是一个更糟的东西,这句话是认真的吗?这算是大忌吧
版务管理终究不是法庭判案,其实因时制宜本来就是允许的对特定事件在特定期间紧缩管理,这是管理方法之一并不是走到哪边都叫大忌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3:04:00板主每次判决都会为往后板规执行设下标准,所以标准不能过于模糊,避免引发后续争议或流于私人工具,这是最基本的,而不是说上次这样判,这次我觉得顺眼又翻盘。你说的叫人治,这点北韩或中国相当贯彻,但我还是比较希望活在法治社会。
这个...BBS看板这东西从以前到未来都是人治不会变法治的虽然现在有许多规范、制度,但这些东西其实一样不是法治
法治社会,人治讨论区这两者并无冲突,不会因为讨论区是人治就让你觉得这社会不是法治社会,那是无相关的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3:12:00PTT有站规有板规,站长组长板主有的是规定内的裁量标准,且标准需统一(不然遇到争议不会动用到组务、站方认定),人制定出规定,自己也要遵守,而不是随心所欲。要是针对性判决可行,PTT的申诉管道一开始就不会存在。
既然说到规定内的裁量标准,所以站规不允许板主有特别紧缩的权限吗? 就过去的例子(整个站)来说站规应该没有不允许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3:16:00我说的是“有裁量标准,且标准需统一”,绝不是采取针对性判决。
申诉管道存在但是有多少对于针对性判决的申诉有成功XD值得去研究一下...
作者:
kyouya (ä½ è—眼ä¸çš„ç¶ )
2016-07-04 23:18:00虽说只是警告,但我还是无法认同这种标准。板主以“自清”是人身攻击为由来警告,但自清为何是人身攻击?还是重点是嘲讽?如果重点是嘲讽的话,板主是否应该公告以后有嘲讽的推文皆警告?这样才是一视同仁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3:18:00今天既然板主要开先例,往后就必须采取同一标准,而不是只用在特定人士身上。虽然我反对,因为觉得这样的解释太宽,但这和我觉得执法要标准统一并不冲突。
各群组的组务版多看看其实可以知道站方对于暂时紧缩管理是蛮宽松的,只要不是紧缩到过头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3:24:00暂时紧缩管理不是指这种情况吧,而且就算暂时紧缩管理,也是期间内所有人一视同仁,没有针对性,肯定也得惩罚一大票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7-04 23:27:00虽然说我是理解版主的呼吁 但Greein说的真的是问题因为上篇再怎么酸 他们的用字遣词的确都没什么可以抓的点唯一的只有"针对特定版友" 问题是判的是批评不是指出版友那实务上后面如果有有心人要拿这些判决整版主 (逛太多大版
推板主。其实这个板已经算非常宽松了,有意见就申诉吧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4 23:32:00我觉得3个推文很明显是在指谁..版主已经先警告勿再针对了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6-07-04 23:33:00甚至会有恶意检举钓鱼的情形 所以判决上还是保守点的好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4 23:34:00虽然那位文章很欠嘘 但他被指是发信者出面澄清没不妥吧?底下推文如果再继续嘲讽他自清这点..不就等于霸凌?
作者:
kyouya (ä½ è—眼ä¸çš„ç¶ )
2016-07-04 23:38:00重点是在他之前的推文没人说他是寄信者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4 23:40:00你再回去看清楚一点 有人说集中管理和X7
作者:
kyouya (ä½ è—眼ä¸çš„ç¶ )
2016-07-04 23:40:00因为他没必要自清但又自清所以也才会有后续推文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4 23:41:00所以他才跳出来说不是他...然后版主就警告勿猜测及针对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3:43:00我看那篇倒没想到特定人,因为我不是每篇GoT文都读…
作者:
kyouya (ä½ è—眼ä¸çš„ç¶ )
2016-07-04 23:43:00X7是在他推文后才出现在别人的推文中
他为什么没必要自清呢? 说真的并不会没一个人觉得是他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3:45:00问题在调侃到什么程度必须动用到罚则才是重点,毕竟PTT这种调侃意味的推文多到不胜枚举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4 23:45:00抱歉 是集中营先 警告后来才有X7 但集中营是他提出的
作者:
kyouya (ä½ è—眼ä¸çš„ç¶ )
2016-07-04 23:46:00在他推文前,别人提到的是集中营,我真的无法单靠这个词就想到他,所以才会觉得他并没有自清的必要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4 23:49:00你不知但他知..他才自清啊..我是他 我也觉得我有必要出来我同意ks大说的暂时紧缩管理 如果大家要放大到往后每篇文那我只能先帮版主QQ了..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4 23:52:00就认知差异罢了暂时紧缩管理不可能只针对单一篇单一族群,如果你都觉得这标准全面适用会很可怕,那么是否代表这标准的确有认定过宽的危险一种觉得惩罚有理,却不希望标准放在自己身上的概念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4 23:58:00老实说现在的版规本来就有连续性针对版友这条..我都觉得之前一直推某位出来(包括我推)也算是违规啦XDD
全面适用只有你在喊啊。该篇文章都已经"推文公告"要求不要猜测跟煽风点火,这样就叫针对?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5 00:01:00只是嘲讽性本来就是看有没有人检举(我记得有人被罚过...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5 00:02:00版主在他自己的文章内明确要求勿再针对性推文 并无不妥啊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02:00这解读违规肯定粽子一大串,包括hacker,既然觉得判决正确,却又害怕设下标准不是很奇怪吗?
怎么会认为不可能适用部分文章部分族群呢? 你都说是不能全面适用的,当然他就是局部适用,而且本来就是局部适用的东西了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04:00嘲讽性被罚要看情况,正如r板友所言,这次的症结在用字遣词没有什么可以抓的点
所以就不是在抓用字遣词...自清两字确实是中性的但是在有人自清后接下来的那几行推文,你能跟我说那是中性的吗?
不要装了,都用PTT几年了。看也知道不是"自清"的问题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06:00我什么时候说过不能全面适用,我明明是我反对这样模糊的标准,但和标准必须统一并不冲突XD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08:00中性不中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问题就在没有明确可依据的标准,这样的模糊才是问题
抱歉因为你一直说全面适用会很可怕我误会你有在表达出不能全面适用的意思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10:00像hacker说我主持正义,不要装了,算不算中性?但以板主标准,大概已经累积到一个月的水桶了
这回问题真的不是出在用词遣字这部分,而是从头到尾有大致看过的人都多少能意会出的问题,所以个人认为别继续纠结在什么文字细节,因为那也不算是重点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7-05 00:13:00
这样不需要记警告啦 讲个几句就崩溃 太玻璃心了吧几岁了 还在玩学校训导处 纠察队那一套ZZZ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14:00我在意的其实是要不要让标准放宽到即使文字本身中性,但有人读出恶意(不论无意或故意)就处罚警告甚至水桶的程度。
作者:
Ossicino (幸运鸡肋骨)
2016-07-05 00:14:00我是觉得有没有恶意自己心里清楚啦 版主也难做人
你一下反对标准太严格,一下又说我应该进水桶。自己的
把这种意会的东西弄出一个统一标准,那才真是板主危机XD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17:00hacker大,因为我就是以你在本篇的示范举例这样的标准有多容易踩线。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5 00:17:00我认为版主也会做判断啦..他不是一直在做这些事了??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5 00:18:00就像我们有人觉得是嘲讽无误 但你纠结在"自清"这词而已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19:00我觉得只能靠意会的东西反而不该处罚,因为意会有太大的解读空间。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7-05 00:20:00
网络世界也是现实世界的一部份 互酸 互呛 互嘴之类的再正常不过了吧怎么偏偏有些人躲在萤幕后面 就自以为是道德导师啦XD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24:00b大,你也己经踩本篇标准的线
或许是因为这次的意会是很明显的,解释空间没什么弹性,且真的已经有先声明,但就是有继续下去的情形,因此我能理解版主的决定,以最明显的为对象,也没既往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5 00:29:00有人走错棚吗?现在是讨论PTT要开放互嘴互呛吗@@"
就连现实的法律也不是没罚过意会的东西了...法律也并不没有"只要用同一个词,判决都会一样"多了一个"不"字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32:00意会之所以难办,就是可能有如a大的解读(惩处有理),也可能有如我这样的解读(不应警告),事情很难说公然侮辱判决的意会基本上都很明显,毁谤则不适用本篇
所以就算是法治也没有"同一个词有同一个标准同样的判决"而不是法治的看板管理那更是不可能去要求...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36:00现实法律两种罪都和名誉的损害有关,但本次判决的两位并无法达到贬抑他人评价或人格
这不是法律...我是说更严谨的法律都有在罚意会,都没订出你要的标准了
一种小朋友吵闹被警告,突然要求全班不能讲话的感觉。要求老师订立吵闹跟讲话之间的差别,不然不准警告我。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44:00法律的意会要考虑用的字眼有没有负面意涵或负面叙述,明显的如贱女人(无争议),隐性的如你许纯美(然后探讨许纯美算不算负面),不是说有就有,但这两位用的字眼太中性,无论自清、超有戏或朱自清都找不到可以抓的点。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07-05 00:45:00推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46:00我只是要说你对法律意会的解读有问题。
我会提法律是要跟你说你要求的东西法律怎么不做? 因为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7-05 00:47:00
很简单啦 t大 N大 k大也不过只是说了几句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48:00而且就算现实生活开嘲讽,只要没变造事实(毁谤)和用负面词汇(公然侮辱),纯属言论自由,只是不见得会被认同罢了。
但G大是否真了解前后来由呢?还是只是就举例而已。因为就算是审理也是要看整体因果关系的。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7-05 00:48:00
谁要是崩溃了 去跟110 侦九队还是地检署报案嘛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7-05 00:49:00
要玩就玩真的 是吧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50:00毁谤是要能证明说的是事实,不是只要说的是事实XD应该是说逃过毁谤
没做的是指"不能讲意会"和"只看字词中性不看前后"没有,能证明是事实一样可成立
作者: frozen0703 2016-07-05 00:52:00
我也觉得版主这种判决是蛮有问题的 要这种标准那篇公告下面也不少嘲讽推文 包括我的推文 你这样是跟之前那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52:00你应该是搞错毁谤和公然侮辱罪了
你忘了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是"与公众有关"才能逃过讲人私德即便你搬出山一样高的证物证明你说的是真的也没有用的
作者: frozen0703 2016-07-05 00:53:00
为版皇犯了同样的错 你用自己内心的标准而判决
而且版规不是法律,法律不罚版规罚的东西有很奇怪吗XD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54:00毁谤和公然侮辱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如人家在公开场合用难听字眼骂你的事情是可证之事实,用毁谤告他会输,但用公然侮辱会赢,是两种不同的脉络
作者: frozen0703 2016-07-05 00:55:00
不会其他几位是已经讨论到天边去了
以后板主只能国文老师参选囉?或订定一套嘲讽词语字典
刑法310条条文去看一下...尤其是"不在此限"那段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0:58:00但毁谤本来就不适用本篇的情况XD
另外还有一个你有提但法律也没去做就是"明确的用词标准"你确定你想推这个? 拜托不要这东西比意会可怕很多倍哪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07-05 01:00:00还在对这判决吵的用用脑子好吗? 你们这样吵谁会最开心?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7-05 01:01:00
逼逼~ 板主大大 人家要检举Kulan大大人身攻击 (扭~)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04:00我说的是只能靠意会的东西不应该罚(本篇没有已知负面词汇这种客观事实支持),并没有要明确订出什么用词可用可不用,而且我前面就说了,这次的惩罚,板主提不出可以判断的准则,因为本来就没有也生不出来。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07-05 01:08:00G某这么热心 记得下次选板主跳出来服务板众吧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09:00但我不符合参选资格XD太常被放大绝反而无感了
我又误会了吗orz 上一篇推文你有提到去申诉让板主订出明确标准,这边的明确标准不是指用词?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7-05 01:12:00
再过10天 就是我们台湾解严满29周年了而昨天才是言论自由纪念日说真的啦 有那个美国时间在那边玩文字狱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14:00因为我就是知道他生不出明确标准,最新公告让我笑出来,转了好大一弯,警告不警告随他解释随他玩XD
作者: Bestrafende 2016-07-05 01:14:00
干脆去对岸那个国家玩个痛快吧 真的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16:00而且我说的明确解释也不是指明确用词,而是板面使用者已经避免使用负面词汇,还能怎么判断有没有踩线
所以"跳出来___超有戏哈哈哈","___笑死人",你觉得没踩线?不足以构成言词挑衅是吗?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22:00那你觉得你有在言语挑衅我吗?板主是说你没有啦
问你问题,怎么你会反问我的问题是不是言词挑衅?咦?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5 01:24:00我怎么觉得G大很不爽包龙星这词..不算中性吗XD?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26:00我哪里说我不爽包龙星?我现在开始觉得有趣了,板主会怎么处理呢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5 01:28:00从你的推文感觉啊 你不是说版主转弯了?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30:00我只是对你们渐渐化身成自己大力批评的对象,而板主这次决定无视感到兴味罢了板主转弯和包龙星有什么关系我还真不懂,毕竟不是人人都迷香港电影
我事先说"模仿一下"就是举例给你,何来化身了?你一听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5 01:34:00我比较不懂你..大家不就在讨论上篇公告的判决...
举例就马上要板主处理,咦?其实你根本就懂这几句的用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07-05 01:34:00某人自我感觉真良好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36:00因为真的很有趣啊果然生活就是政治
作者:
allin26 (allin26)
2016-07-05 01:38:00楼上几位大大你们加油...我还是早点睡好了XDDD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1:41:00讨论也要有对象。
作者:
dogdogbus (廢æå”)
2016-07-05 02:25:00你判断 你就登基就好 你被质疑的就是你乱判断还在你判断勒
作者:
pretzel (椒盐卷饼)
2016-07-05 05:11:00这边真的非常宽松~
作者:
Greein (GreenY)
2016-07-05 07:35:00文字狱是因为标准认定有疑义,和本板宽不宽松没有绝对关系
作者:
yuherngshi (我è¦æ¢ç¢¼è²“拉><)
2016-07-05 09:12:00这样也顺便禁止嘘文就好了啊..........
作者: thankyou (兄弟 马刺 阿根廷!) 2016-07-05 09:50:00
辛苦了!
作者: cabessa (无) 2016-07-05 10:26:00
虽然平常潜水,但现在一定要来推一下版主,这版已经很宽松何况"警告"在PTT上算什么?这样也能吵?哪里到文字狱的程度
作者:
kyouya (ä½ è—眼ä¸çš„ç¶ )
2016-07-05 10:37:00这是原则的问题,板主双重标准
作者:
kaalaalaa (kaalaalaa)
2016-07-05 12:15:00推版主
看完留言真的觉得恐龙法官养成不是一天两天推版主 帮忙管理这种无聊的事 还要被挑毛病
作者:
Grammy (自我主张Monster)
2016-07-05 17:15:00适可而止
作者:
Saber92 (专业单身)
2016-07-05 17:50:00推版主~ 要说用字遣词不构成骂人那以后就说你马英九或蔡英文都可以啊 反正事后随我解释开嘲讽谁看不出来?
作者:
sylke (瑟西)
2016-07-05 23:30:00推版主
作者:
kouta (Kk)
2016-07-06 03:01:00警告严不严重每个人定义不同吧 如果当事人觉得没错却被点出是很莫名其妙又受辱的感觉 (仅针对这部分心里作讨论XD)
作者:
awakim (阿瓦金)
2016-07-06 18:23:00推版主。大家来此与人讨论,当然只能异中求同,本版规矩已经宽松。若不服判决,依法就是上诉,在ptt就是去组务,不是在这边宣讲。不是多讲几句就能得到想要的。
推板主的辛苦 但不推板主的判决感觉很多人整串懒得看就直接觉得吵闹的都无理但话说回来 在这个地方论是非逻辑真的太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