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民主国家投票年龄限制更改为义务条件制

楼主: plamc (普兰可)   2023-08-09 18:05:45
: 推 TetsuNoTori: 问一下这边的公民权有包含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 08/09 17:46
主要是“褫夺公权”的范围,即:
任公务员资格
被选举权
投票权
你说民刑事责任那部分,我也赞成用更确实的方式来取代年龄条件,但我还没想到就是
: → moslaa: 目前我国公认的公民义务依我所知只有三个 受教育 纳税 08/09 17:53
: → moslaa: 服兵役。受教育这块,基本上现代已经没啥人没受教育了 08/09 17:53
: → moslaa: 所以无法成为区别标准,纳税这一点,太容易演变成 08/09 17:54
: → moslaa: 所以有钱人纳税比较多 那是不是应该一票当两票用 08/09 17:55
所以你还是没想清楚这边啊,尽义务是门槛,不是股权
有纳税有投票权,没纳税甚至还拿社会福利的就没有投票权(不然纳税的是87吗?)
纳税更多,也还是一票
问题在于若要以纳税为门槛,就要设定一个纳税额,那就遇到我另一边说的通膨问题
不然你就要设定一个指数,而且每年同一个人纳税不同,尤其是一些非正规工作,
有人可能今年有投票权明年没有,技术上有一些麻烦,可能要用“纳税总额”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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