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2-06-05 13:55:53※ 引述《plamc (普兰可)》之铭言:
: 标题: Re: [转录] 如何改革台湾的国军
: 时间: Sat Jun 4 21:58:3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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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julianscorpi (明)》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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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军现在的严重问题都是乱改革改出来的,最要命就是洪仲丘案导致废除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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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后,仅限于“战时,具军人身分者”,才须使用军事审判制度审理。
比普通法严格的军法还是在的,毕竟军人带着一堆武器。
但是军法审判,“平时”或者说“非战时”,被暂停行使。
: 说真的洪案跟军法一点关系都没有,为何最后会搞到废除军法,真的没有匪谍渗透?
很难说。但是看这些年的司法改革以及行政政策,其实还是可以看出某些一贯性。
: 没有军法以后现在基层根本指挥不动,然后4个月役期根本开玩笑这就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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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法还是在。指挥不动的主要因素不能归咎到这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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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就是“平战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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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边当场噗哧一笑。
普兰可公啊! 您老人家前面对军法审判骂那么大声,结果自己提出来的军队制度
改革核心思想,和党提出的军法审判改革完全一致耶! 前述的军法审判改革实作
的方法: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9668/198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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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也就是“非战时”)的军人犯罪,变成跟一般人一样,采用一般刑事审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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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审理,以排除上级、军阶影响的不公正,为军人权益带来更透明且实质的保障。
而各法院也将成立军事专业法庭,并安排法官进修陆海空军刑法相关课程,加强职
能训练,兼顾维护军纪与国防实需。
一个摆在大家眼前的现实问题:
当前解放军空军三不五时绕境台湾吸引香火,请问这种状况是战时还是非战时?
会不会有其他类似的模糊情况?
: 推 chungrew: 军事法庭裁撤 但“军法”本身没有废啊 06/04 23:39
: → chungrew: 只是由普通法院法官来叛军 06/04 23:39
: → chungrew: 判决 06/04 23:39
: → chungrew: 现在国军跑去性侵女生一样会被重判、加重量刑 06/04 23:40
: 推 Friedman: 洪案最后废的是军法官 军法仍在 理论上由一般司法体系审 06/04 23:41
: → Friedman: 判会较公正 但看了军旅板某个渣男强暴同袍女兵竟判缓刑 06/04 23:43
: → Friedman: 就知道我国司法确实烂透了 法官被大家敌视不是没道理 06/04 23:45
: 推 coober: 司法改革又是另一个战场了 06/04 23:53
: 推 chungrew: F大说的那个案子,是因为和解了吧 06/04 23:58
: → chungrew: 女生都说愿意和解不追究了 还能怎么判? 06/0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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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要厘清的是,“犯罪”,指的是犯刑法,这种行为虽然说有人民受到不法
侵害,但是刑法的制定目的是“保护国家法益”。不需要受害人直接付钱的检
察官,是国家聘请的律师,维护的是前述的“国家利益”。所以才会经常发生
受害人或其家属哭得私心列废说怎么判那么轻、怎么没死刑云云。厄,“现代
的”刑法,如前述,本来就不是在保护人民利益,保护的是国家利益。
回到和解就不再司法追究这事实上。实务上,法官和检察官还是有些人性,
会顾到受害人的情绪和利益,不像某些“思想先进”的法学家在那边讲上面那
些“违反人民情感”的主张。法检们会促成加害人与受害人和解,以使受害人
尽量获得“实质补偿”。毕竟,加害人被抓进去关,也不能强迫他在监狱做工
,工资转交给受害人。课加害人“罚金”,那是交给国库。毕竟如前述,刑法
是保护国家利益。
有网友会说,还有民事求偿啊! 还有(免费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啊! 厄,确
实如此。但提一醒大家,打民事诉讼求偿,是受害人控诉加害人不法侵害自己
被法律保障的权益。这时候,“受害者负担举证责任”。大家都听过举证之所
在败诉之所在吧? 何况,就算打赢民事官司,法院判决的赔偿额,通常不会“
太好看”。没辙,因为有些人会很在意“某些人靠打官司装可怜而赚钱”。这
可不只有要赔的加害人会这样嚷嚷,有些正义之士会跳出来帮加害人抱屈的。
这点可不只我国。
所以呢,还是古人的智慧比较实用,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让加害人“心
甘情愿”出钱赔偿被害人比较实际。
为此,司法上才会有加害人与被害人和解的话,“比较有机会得到较轻的量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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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olitass: 某段看不下去 军检这种有关系没关系的私设刑堂 搞过的 06/05 01:27
: → lolitass: 荒腔走板的冤案 看过的都摇头 06/05 01:27
私设刑堂? 那就该针对这一点去做制度上的改革。例如古时候,民国法庭
有段时间法官和检察官平齐高坐向下面对被告进行审判。后人被人批评说
这样是法官和检察官携手合作对付被告,这样的检察官是“球员兼裁判”
(版友有没有很眼熟?)。然后才真对这类弊端一步步改革,把法官和检察官
的“距离”拉开,比方办公室不可以设得太近等等。然后才有我们现在看到
“比较像话”的审判现状。
回到军检私设刑堂上。因为有这种事实,所以平时干脆不让军事法庭审判
军人,改让民间法庭来审? 这显然不是针对问题点做改革,而是向如今版面
上某些网友主张,既然国军很废,干脆另立新军,那种(过激)改革。
私设刑堂这种事情,民间的警察系统偷偷刑求嫌犯,这种事情从大清一直
延续到民国。所以? 我们应该立法另设“亲民警察”还是“人民警察”,让
这些新警察完全替代既有的警察?
这种“把被毒蛇咬伤毒物感染的换不完全切掉”的作法,真的是最好或者
说“损益交换比”较佳的解法?
因为海里有海龟鼻子必塑胶吸管插入而死,所以我国应该全面禁用塑胶吸
管来拯救海龟。大家不觉得这种解决政策和上面去除军法审平实的审判权的
一刀砍之解法极为相似?
彻底不用塑胶吸管是一解,但是为啥塑胶吸管会从消费者使用丢弃后插到
海龟鼻子? 这整个环节当中,我们不能从其中某(些)个环节修改来救海龟?
国军烂,就另立新军
军法审有问题,非战时就禁止它运作
海龟被吸管插死,全国禁用吸管
大家没看到很相似的模式?
作者:
hgt (王契赧)
2022-06-05 14:42:00塑胶吸管就是源头呀,源头打击有啥不对??强暴女人的源头就是男人-->大部分是,所以就搞出啥化学去势之类的东西直接禁塑胶吸管最快最有效率呀!! ,还加强管理哩,这跟总统震怒一样没用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22-06-05 15:39:00地球暖化最主要是碳排放,而最大国是美国美国到现在都一直坚持他们工业都很干净
另有岸(田文雄)公及文(在寅)公禁塑胶袋之策也要列入另欧罗巴帕里门这群蛮夷把所有一次性塑胶制品都禁了禁塑胶的还有莫(迪)公,这卷我看是掩不完了(本人对禁塑政策持中立态度,仅转述世界现况)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22-06-06 20:26:00塑胶吸管除了有可能进入海边以外,有些还会变成塑胶微粒在进入海上动物的食物链,为什么欧盟的研究学者会呼吁禁止因为在太平洋至少发现有10处的取样都找到塑胶微粒这些在净滩的课程都会特别提到,全面禁止本来就是未来方向帮盐湖大作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