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版的: 最近我想到犹太人.... 之讨论中,有不只一位网友
在大力主张我国本来就应该倒向美国,最好全面倒向美国。但是始
终没有一位明确提出怎样才叫做倒向美国或全面倒向美国。
也许我们可以讨论这种倒向美国的方式,那就是︰
我国中央政府制度和法律完全废弃既有者,把美国联邦政府的制度
和法律通通照抄(翻译成中文版)。联邦政府各部门也完全照搬,甚
至各部门既有的联邦法规也通通照抄。
美国有各州州政府等,我国比照成各直辖市政府和县政府。州有
州宪法自治,我国则是直辖市和县宪法自治。
这样一来,我国会有怎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