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创作] 卫福部成为最高行政机关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1-07-30 15:51:24
※ 引述《ZirconC (Zircon)》之铭言:
: 假设2020年初
: 世界上爆发一种高传染力、潜伏期长、重症率高死亡率高的疾病
: 该病有许多潜在带原者与自然带原者
: 可感染禽畜并透过禽畜传染,让隔离防疫失效
: 世界疫苗皆开发失败
: 各国政府迅速相继崩溃
: 尽管靠着地理阻隔
: 台湾在疫情前期抵抗了一阵子
: 但在年底至隔年初的的冬季
: 随着候鸟的迁入
: 终究爆发本土疫情
: 本土疫情在政府高层爆发
: 正副总统、行政院长无一幸免
: 立法院在不足最低法定人数1/3以前
: 通过紧急授权,任命卫福部长为终生防疫官
^^^^^^^
你的原厂授权书咧? 没有授权书不可以通过 :p
至于前所谓立法院紧急授权? 别做梦了! 宪法没有赋予立法院这种
权限! 行政院长代理总统的时候,就必须重新选办总统大选。
我国中央首长的继任顺序和方法,规定于《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第二条第八项:
总统、副总统均缺位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并依本条第一项规定
补选总统、副总统,继任至原任期届满为止,不适用宪法第四十九条之有
关规定。
前所谓第二条第一项:
总统、副总统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全体人民直接选举之,自中华民国八十
五年第九任总统、副总统选举实施。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应联名登记,在
选票上同列一组圈选,以得票最多之一组为当选。在国外之中华民国自由
地区人民返国行使选举权,以法律定之。
: 随后立法院也宣告失能,各个部会停止运作
^^^^^^^^^^^^^^^^^
立法院怎么失能? 全体立法委员都死绝了? 那请依法办理补选。所谓由既存
的其他行政即关直接执政这种梦想就别提了。我国是民主国家。
行政机关是公仆,应服从民选首长的意志行政。想要依自己意志治理国家?
请先通过总统选举,要不然就政变。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七十三条补选:
立法委员于就职后因死亡、辞职、经判决当选无效确定或其他事由出缺时
,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区域选出者,应自死亡之日、辞职之日或选举委员会收到法院确定判
决证明书之日或其他出缺事由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补选投票。但
其所遗任期不足一年时,不予补选。
二、原住民选出者,同一选举区内缺额达二分之一时,应自死亡之日、辞
职之日或选举委员会收到法院确定判决证明书之日或其他出缺事由发
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补选投票。但其所遗任期不足一年时,不予补
选。
三、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选出者,其所遗缺额,除以书面声明放弃
递补者外,由该政党登记之候选人名单按顺位依序递补;如该政党登
记之候选人名单无人递补时,视同缺额。
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在就职后丧失其所属政党党籍者,
自丧失党籍之日起,丧失其资格,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函请立法院予以注销
,其所遗缺额,除以书面声明放弃递补者外,由该政党登记之候选人名单
按顺位依序递补;如该政党登记之候选人名单无人递补时,视同缺额。
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选举妇女当选人,于就职后因死亡、
辞职、经判决当选无效确定、丧失其所属政党党籍或其他事由出缺,致该
政党妇女当选人不足妇女应当选名额时,其所遗缺额,除以书面声明放弃
递补者外,由该政党登记之候选人名单中之妇女候选人顺位依序递补;如
该政党登记之候选人名单无妇女候选人递补时,视同缺额。
前二项政党党籍之丧失,应由所属政党检附党籍丧失证明书,向中央选举
委员会备案。
第一项第三款、第二项及第三项所定立法委员之递补,应自立法院注销名
籍公函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告递补名单。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21-07-30 15:57:00
那当年将公怎么起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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