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设] 政府全面改用公司运作

楼主: plamc (普兰可)   2020-08-08 20:16:05
※ 引述《vikk33 (vikk33)》之铭言:
我说盐湖兄你看,丢了一个嘴砲出来,结果基本定义设定还要别人帮你想...
: 说是公司体制的话
: 先要问是哪方面体制
: 如果你是说经营运作的体制
: 那就是1980年代以来师法企业的新公共管理那套
: 把一堆企管方法抄去政府用
: 有一个始终解不了的矛盾吵到今天无解
: 就是政府的顾客无法精确确认
: 也无法事事量化成绩效指标
: 如果问组织体制
: 公司法上有四种
: 有限 无限 两合 股份有限
: 你是要改成哪种
: 但很多人其实是没有缴税的
: 以前那种有缴一定税额才有参政权
这边还先要定义一个问题,缴税算有“股权”,还是只是“客户”?
就缴税的性质来说,看起来应该比较像是缴年费的客户
所以没缴税不是没有参政权,是“没有公民权”,就是非客户,非服务对象
好了,那“股权”到底应该属于谁呢?
如果是专制或集体领导国家,那还蛮容易
新加坡:全家就是我家
威尼斯:啊不就十大家族的
如果还要是民主国家,光讨论股权怎么“公开上市”,就火花去了
(p.s.只有有钱人才能投票不等于不民主,所有民主都是从只有贵族能投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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