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论洮西会战后的罪己诏

楼主: boman (暴 民)   2017-09-10 14:48:25
※ 引述《Hartmann (银之朔风)》之铭言:
: 有人为了黑姜维,连罪己诏都故意淡化成没什么了不起的事,为免有人真的相信
: 这论点然后出去被人笑,在此特别澄清一下:
: 罪己诏的简介: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D%AA%E5%B7%B1%E8%AF%8F
: 基本上呢,罪己诏就如同维基上记载的一样,是君主“进行自我批评的诏书”,
: 使用时机不一,不过大致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情形:
: 1.君主因为某件事(或某些政策)处理不当,于是透过罪己诏表示自己认错并愿
: 意予以改善。
: 这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汉武帝的轮台诏。
: 2.重大天灾或天有异象。
: 古人对这个很重视,一般常认为这代表君主或朝廷有失德的行为。
: 典型例子就是汉明帝因为日蚀,所以下罪己诏并征求直言。
: 3.发生危及政权的重大事故,比如战争、叛乱战况不利,极需收拢人心。
: 典型例子就是宋徽宗下过的两次罪己诏:
: 一次是方腊起事,震动整个东南时,宋徽宗下罪己诏,承诺废除花石纲,
: 并让童贯到处宣扬以挽回人心。
: 第二次就是金兵南下,宋徽宗没法解决,于是下罪己诏后把烂摊子丢给
: 宋钦宗,自己跑路了。
: 以上这三种情况,除了第一种事情本身是可大可小(大者可以像是轮台诏,是
: 根本改变国策;小的可能只是皇帝表示一些忏悔,比如李世民对于干预司法一
: 事表示道歉)外,其余两种情况在古代都是非常严重的大事,也就是说,一旦
: 皇帝因为后两种情况而下罪己诏,就代表发生的事情很严重(天有异象在现在
: 未必当回事,但古人是很认真把这当作警示的,汉代还常因此而换掉三公等级
: 的高官),必须慎重以对,而不得不透过罪己诏来安抚、收拢人心。
: 那么洮西会战后曹髦的罪己诏是哪一种?很显然的,是第3种。这可以从以下
: 几点证明:
: 1.魏国从立国到灭亡,不是没有打过败仗,损失惨重的败仗也不是没有,东关
: 就是,但因战败而下罪己诏的(事实上,曹魏立国46年,这是唯一的一次下
: 罪己诏),只有这次。
: 2.或许有人会说这次曹髦个人想要下,但同样是曹髦在位期间发生的襄武之战
: (精确的说,应该是发生在曹芳被废,曹髦上位的前后),也是魏国战败,
: 结果魏国连点反应都没有(本纪内还没纪录)。
: 3.诏书内容都很具体的指出因为洮西会战的失利,所以才会下此诏书并推出诸
: 多安抚政策(也是魏国从立国到灭亡,从来没有过的纪录)。
: 4.最重要的是,罪己诏内的这些安抚政策,不但指明就是针对洮西会战败后的
: 陇右地区,同时也是一次性的,以后魏国并没有把这些安抚政策变成他们的
: 制度,这完全是为洮西会战战败后的收尾量身定做的。这也足以证明绝对是
: 第3种而非第1种。
: 也就是说,这反映了洮西会战的战败被魏国高层认为是足以动摇政权的大事,
: 甚至其事态之严重还在石亭、兴势、东关这些大败之上,所以才会决定下罪己
: 诏来安抚民心。
: 另外,罪己诏是以诏书的形式下达。换言之,不比平常说话可能只有史官会记录
: 下来,这是等于向全天下公告,拿现在来比,可以说就是政府以新闻稿正式对外
: 宣布事情的形式,所以君主没事不会喜欢乱发罪己诏的,除非他喜欢整天对全天
: 下公告:我无能、失德,是个废物之类。我想只要脑袋还正常的人,没事都不会
: 想这么做。
光看到14岁小皇帝的罪己诏也不要有太多联想﹐怎样等级的大事需出罪己诏才是需要考虑。
诏曰:“朕以寡德,不能式遏寇虐,乃令蜀贼陆梁边陲。洮西之战,至取负败,将士死亡,计以千数,或没命战场,寃魂不反,或牵掣虏手,流离异域,吾深痛愍,为之悼心。其令所在郡典农及安抚夷二护军各部大吏慰卹其门户,无差赋役一年;其力战死事者,皆如旧科,勿有所漏。”
从诏书所见﹐死者千计就已经讲明数万人损失是夸大其词﹐为什么损失数千人需要发罪己诏正好这一路以来争论的重点﹐刺史的权限﹐洮西之战的规模﹐刺史是地方行政长官﹐所领是地方民兵﹐洮西之战即损失的数千人是地方民兵﹐数千人在大州大郡不是大数目﹐在编户只有数千户的边境小郡就是绝大打击﹐而且战事已经是连续三年发生﹐也完全集中在同一地区﹐这是什么需要出这一诏书的目的免赋役一年。要主导数万人的战事﹐从曹魏历史来讲﹐需要大军区都督指挥才成事﹐不存在一个地方民政官可以打一场可以动摇国本的战争。
哈兄把洮西之战讲得好严重﹐但实怎样严重又讲不出来﹐还要上纲上线到动摇国本﹐真的不知从什么事实根据得出﹐纯军事来说﹐蜀军的进展除了可以在魏境停驻外﹐不见有什么突破﹐陇西钟题这偏远边地战略意义比扶风五丈原已经差天拱地﹐根本要动摇陇右也有点难度﹐连陇右最弱小的郡也占领不到﹐距离动摇陇右还有漫漫长路。
在帝纪有记这样的史料﹐根本用意是好清楚﹐从史料上黑曹髦和王经君臣﹐失德皇帝和败军之将﹐这两位都不是好货色才会司马家被杀。
作者: colchi (柯奇)   2017-09-10 14:55:00
最后一句的文法我看不懂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7-09-10 14:58:00
推 这解释很合理 所谓打击大 是相对边郡人口来说的而不是打击大就直接联想到是损失数万人 而且诏书也说是千计
楼主: boman (暴 民)   2017-09-10 15:00:00
是才会被司马家所杀。不知甚原因修改不了这句。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7-09-10 15:01:00
只不过王经是否真没有身带将军号 还是值得研究一下
楼主: boman (暴 民)   2017-09-10 15:12:00
王经加军号后排名还是在讨蜀护军之后,从司马懿援陇右来看,郭淮是排在戴凌之后。加军号从王凌事上是不见得可以指挥更多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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