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年因为右下腹持续疼痛约半年
某日早上约八点多经家人劝说至大医院挂急诊,急诊医生先按压腹部无反弹痛、单脚跳也
无特别痛,
抽血检查正常、妇产科超音波检查正常、再来安排电脑断层,约下午三点多,来了一位男
医生说看起来应该是阑尾炎,如果可以的话看要不要马上安排开刀
因为都来了检查很多也找不到原因,因此没想太多就同意开刀
男医生给了我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然后就说手术中需要用到一个东西,问我有没有
保险
我说有,但不是实支实付
男医生:有保险应该都有啦,不然看你们要不要问一下
后来大概问一下保险员说没有,但想说身体重要还是用吧
手术到现在始终没有改善我的右下腹疼痛的问题,
最近去看推拿发现我可能只是梨状肌症候群
现在回头看了一下手术同意书
发现了当下跟我说明并签署手术同意书的医生(男医生)不是开刀医生(女医生),而且
医生签名处还签错字(总共五个签名都签错)
另外自愿付费同意书没有附上自费医材说明书,只有写上ligasure自动切割凝合器27300
因此想来询问这样是否有机会申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