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晓得在这版问妥不妥当,想说应该也是跟医师有关,
如果不适合的话请告知,会立刻删除。
事情是这样,7/20号,我及我父母一起用餐,
餐点是外面店家外带回来,立刻就食用,并没有放一阵子或再次加热等等,
其中有约5~6道小菜,而我只有吃其中两道,其他我家人皆有吃到,包含鱼类及肉类
隔天我父母都出现上吐下泻,一天腹泻超过10次,
我母亲挂急诊,父亲是照常上班,但是也有在上吐下泻,
隔天父亲症状也开始变严重
急诊医师只有给予我母亲挂点滴及肌肉注射此剂,
https://i.imgur.com/mN9022w.jpg
因为当时只有我母亲一个人就诊,并没有成为食物中毒回报的条件,
现在我有先向卫生局回报,也会去询问看看是否有近期在同一店家用餐,
一样发生类似症状的人。
因为我妈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不过我自己有点难以忍受,
看到父母亲那副样子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所以才来请教
可否由我代为向医院进行此为食物中毒之案例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