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这样算疏失吗?

楼主: ASHYWOLF (痞子不是英雄)   2017-10-15 15:05:50
本人2017/10/05左右发现右眼红肿
于2017/10/06到A眼科看诊
过程中A医师询问鼻子伤口
本人回答:可能是青春痘,所以用痘痘笔擦就变这样了
(这时只是痘痘破掉结痂未变成大伤口)
然后A医师检查眼睛判定为结膜炎给药膏擦拭
2017/10/08晚上眼窝及右边头部疼痛到无法入睡
2017/10/09早上立即挂A医师门诊
期间有告诉A医师本人的眼睛视力模糊无法对焦
(这时鼻子痘痘扩大有变伤口的迹象)
A医师仍判定是结膜炎 
就请护理人员带本人去点眼药水
本人这时补充:夜晚头痛到睡不着及眼窝胀痛
A医师说:结膜炎不会这么严重,我开个药给你吃
然后就接诊下一位病人
但是吃完药本人头痛仍旧没有改善
痛了一个下午终于受不了
晚上跑到B医院挂诊看神经内科
但是神经内科没有看诊只有家庭科
柜台人员建议先看诊厘清问题
B医师怀疑是鼻子引发的症状
所以有帮本人抽血 四十分钟后抽血报告出炉
抽血结果该数据是正常的
B医师只能判定是血管收缩引发的头痛
开了五天的药给本人吃
吃了B医师开的药 本人确实头不再疼痛了
2017/10/13觉得鼻子的伤口一直出现脓包
决定给C皮肤科医师看诊
((先说明一下 一开始鼻子出现脓包的时候
本人以为是很多颗痘痘 于是用痘痘笔滚珠擦拭
然后有出现白血球抵抗细菌的液体
之后就变成了伤口 之前的痘痘也差不多状况
过程中也没有去挤压痘痘让脓包出来
而伤口一直出现脓包才决定看皮肤科医师))
C医师一看到本人的状况直说这是皮蛇
是带状疱疹(若有错字是该字打不出来)
并指出鼻子的伤口太久了应该会留疤
而且已经漫延到眼睛的部份 
指著鼻梁的皮肤(这时也长出了皮蛇,之前是没有的)
建议再次到眼科检查
然后给了本人特效药 说明注意事项还有回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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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事发的经过
现在本人的问题是A医师是不是有医疗疏失
在本人补充说明的时候 A医师是不是该确诊一次
当时本人饱受失眠及头痛之苦 
所以在看诊的时候尽量描述避免医师的误诊
而今本人的状态右眼视力模糊,鼻头即将留疤,头无时无刻在疼痛
A医师是否有责任归属?
由于本人的职业是属于用刀具的摊商
有卫生问题(怕传染)及用刀危险(怕切东西的时候头痛,进而切到自己的手)
所以已经休养了一个礼拜多了,这几天都没有收入来源
而疗养过程似乎漫长,本人是否可以向A医师求偿
如果A医师愿意用心一点 相信本人的病情不会这么严重
甚至导致本人右眼现在视力模糊,怕传染给客人还不太敢营业
或许有人觉得问题在于本人
但是生病找医师是正常的 不是吗?
病人的职责是尽可能的诉说自己的状况给医师了解
这点本人尽可能的做到了
什么病? 由病人的描诉状况及医师自己的专业诊断
第一次误判 可以接受(10/06)
第二次误判 勉强接受(10/09)
第三次误判 觉得医师把本人身体不当回事(10/09提出补充未再看诊)
以至于本人病情未受到控制进而加重
10/13看完皮肤科立即又到A眼科报到
看诊是D医师 D医师诊断病情已漫延到右眼
还跟本人预约时间做追踪
才让本人觉得A医师不尊重本人 
如果当下无法判断为什么不要求追踪?(A医师曾说:结膜炎不会这么严重的头痛)
甚至给予转诊建议都行!!!
让病人自己推敲病情到处求医
本人对于B医师没有任何怨言
至少B医师愿意谨慎细微处理本人问题 安排各种事项
没有诊断出是皮蛇 本人也愿意理解 毕竟术有专攻
B医师也提出发生何种状况要立即就医 不可再自行服药
而A医师呢!? 结膜炎就打发本人 不再追踪 不愿再花费时间观察病情
这才让本人上来发问A医师是否有疏失?是否可以向A医师请求赔偿?
请各位帮个忙解惑一番,感谢各位,赞叹各位。
作者: yesmylord (Yes )   2017-10-16 22:04:00
不算 自己吞下去
作者: VecGreven (格利文)   2017-10-17 04:07:00
皮蛇在出现典型水泡之前都无法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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