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的连续处方签,后续几次的领药,原先都是回原医院领。原医院距住家稍远。
但最近想到,住家附近有几间药局,据药局内的人员讲,处方签上的药,他们也有
(只是可能没有现货,要花几个工作天从总公司调货)云云。
处方签上的药,据看诊的医师说是比较特殊的用药(治疗特殊疾病的更重度情形),
所以原先我想说定期跑回医院领比较实在。但不知会不会是我想太多?
请问一下:
1.依照上述情况,各位认为若改在附近药局以处方签领药,药的品质会不同吗?
因为据不太精准的消息,据说同样药名的来源有原厂药与台厂药之类?(我一知半解)..
这方面的实情能请讲解一下吗?
意思是,如果药的品质完全一样,那就不必回医院领第二次的定期慢性病药物了...
2.第二个问题是,通常来说,若决定在民间药局凭处方签领药(且在医院已先缴清),
不必再缴任何费用给药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