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执业律师,看过不少案例,当婚姻走到尽头 若双方还能心平气和签下离婚协议书,
我会说这份协议书是彼此给对方最后的祝福。
会这样说的原因在于,离婚后的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实非常多,
当离婚时没能透过离婚协议约定清楚,最后就是走向法院、对簿公堂。
问题来了,离婚协议书到底该写些什么?以下我将分享我的经验:
1.剩余财产分配
夫与妻婚后累积的净财产,离婚时若有差额,就会有剩余财产分配的问题。
若要分配,当然要写在离婚协议书写清楚;即使讲好不分配,也就是各管各的钱就好,一
般也建议要写清楚双方都抛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以免之后他方又来告再生争议。
2.监护权
有小孩就有监护权的问题,建议约定由一方单独监护。共同监护代表小孩的事多要由双方
共同决定,都已经走到离婚的两人,在小孩的监护上可以预见应该也会多有歧见,选择共
同监护未来仍可能有很多纷争,因此不是很建议。
3.扶养费
有小孩就有扶养费的问题,这是指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每月要给有监护权的一方多少钱,
来作为扶养小孩之用。扶养费原则上每个月都要付,付到小孩成年为止,累积金额可能数
百万,建议一定要写清楚金额、付款时间等等,也可以去公证,若到时他方未付迳受强制
执行,省得还要打官司。
4.探视方案
同样,有小孩就有探视方案的问题,为了小孩能健全成长,父母的陪伴是很重要的。
所以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在法律上仍有跟小孩会面交往的权利,写清楚具体的探视方案,
谁接谁送、何时接何时送等等是很重要的,万一写不清楚,之后仍然是要请法院介入来定
探视方案。
以上是简短通案性的分享,具体个案若有问题仍建议找专业人士咨询会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