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小孩监护权问题(律师回复)

楼主: Bedlem (Bedlem)   2021-08-16 00:50:13
1丶小孩如果唸升学导向的中学,以后寒
暑假或国三高三的课业辅导,会变的很频
繁,这时因为非监护一方行使探视权,而
对小孩的课业有不利影响,那非监护方,
事实上是在伤害小孩未来的利益。
2丶我小孩在暑假期间,去我前妻那比较久
时,如果小孩在私中班的成绩有掉下来,
我都会严肃警告我前妻,要她负起责任,
确实督导小孩的课业,起码要将3C电子
产品收起来或限制时间,不能让小孩成绩
因为她疏于管理而掉下去。
3丶当初我前妻也要求,为了公平起见,
应该是她来我这接小孩走,我去她那接小
孩回来。但是当我要求我前妻支付一半
的小孩抚养费时,她又装死不肯付,这
时就不讲公平了。也许是因为她后来自
己知道,她不付一半小孩抚养费的做法
是错的,才答应接送小孩的地点,都在
我这边,好多少补偿一下她少付的小孩
抚养费吧。
引述《hateOnas (人类没有心脏那就好了)》之铭言:
: ※ 引述《Hanklaw (Hank)》之铭言:
: : 关于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如何探视,这边简单介绍法院常见的方案:
: : 1.每月有两周的周末,从星期六上午9点起,可以去接小孩回去共同生活,
: : 星期日下午7 时前再送回给有监护权的一方。不过这是常见的状况,
: : 不代表每个案例都要这样走,若有特别因素在接送有特别的需求,可以
: : 跟法院说明。
: : 2.寒暑假一般会另外增加可以探视的天数;过年的话则是分单数年偶数年决定
: : 初几到初几跟何方共度。
: : 3.小孩16岁以上原则上就尊重小孩个人意愿,不会再特别规定会面交往的时间。
: : 以上常见作法供参,个案状况如有疑义仍请咨询专业人士。
: 感谢律师 因为现在还在打官司而已 我方不知道我方会不会赢
: 1.请问 如果写 星期日下午7时前请有监护权的一方来接 有没有这样的案例
: 毕竟一个在台北市东 一个在新北市靠桃园 更别提那些台北台中的了
: 2.小孩小3 10岁 就开始补习了吧 这样行使探视权会被刁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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