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看到这类文章
很鼓励 但应该回响不大
毕竟和多数人想法相悖
我不觉得国外月亮比较圆
别人想法不一定就是先进
但却是转换思想的借镜
那天看到一则新闻
汽车旅馆发现床底女尸
这段时间 有许多情侣与尸共舞
讽刺的 这些嫌疑人都不是原配
我懂爱情或婚姻被背叛的痛苦
但换个角度来看 为什么会如此?
过度强调婚姻字面上的神圣
却忽略幸福存在的真正本质
造就出Bedlem这种例子
我结婚了 不管我再怎么摆烂
只要不要严重到违反法律
不管对方多痛苦 就完全没辙
大家都知道在台湾要判离并不容易
婚姻到底是保障加害者还是受害者
而且婚姻很少是纯粹的受害者
我不完全赞同文章内的 Dr. Laura Schlessinger
但某部分 我想法是类似的
如果结婚前已经知道伴侣的缺点
她认为不应该离婚 我是认为没理由哭哭
婚姻也是一种契约 我们用一般契约来比喻
如果你觉得这笔生意有利可图
虽然对方过往有信任瑕疵记录
但为了暴利(外在客观条件 或者爱情?)
那么期待并且签下的后果 应该是谁负责?
真正的无辜者一直都不是签约双方
而是那个签约过程的产物:孩子
所以自己要赌 却逼无辜的孩子面对
那么你究竟是加害者 还是受害者
也许会有人说 很多人都是婚姻后才变
首先 大家都是在社会跑跳的
相信都知道要签一份商业合约
多少都必须要做很多功课
除了了解对方状况和过往纪录外
也要盘点自己是否有履约的能力
不是见个面 开几次会 别人说什么就相信什么
但很多人谈恋爱不是这样
别说那种没多久就婚头的
有很多人以为时间就代表证明
不是 你不用心去观察 时间再多也没用
更重要的 对观察的结果遮闭双眼
那么你说观察再久 说自己不知道 有屁用吗
再来 外遇的观点
这让我想起当年曾认识某网友
她条件很好 结婚前 身边有很多工具人
游走暧昧在花丛中 甚至也劈腿过几次
精挑细选后结婚了 结果婚后老公劈腿
我认识她的时候 已经离婚了 又开始婚前的样子
当她诉说婚姻中的悲惨 我曾经问过
那么妳不觉得自己劈腿有错吗?
她的想法是 结婚才算 没结婚的都只是恋爱
我不喜欢就离开 本来就是各取所需
但对我来说 婚姻契约不是判定因素
只不过法律保障 所以很多人拿着当令箭
妳是怎样的人 才是真正的重点
为什么她会有这种想法
婚姻被伤害时 就会哭哭博同情 外遇都该死
感情伤害人时 还是只会哭哭觉得自己可怜
可惜的是 婚姻保障了妳的权利
却不会保障你可能面临的后果
那么就算你有权利又如何 婚姻还是失败啊
我不认为用婚姻来保障忠诚有屁用
而且订定多年法律 外遇消失过吗?
存在即是合理 即便只是理由的理
所以通奸是否除罪化 我根本不在意
这种事就是会存在 管它除罪与否
比起执著在法律 我更倾向好好处理婚姻问题
所以从根本打破 婚姻并不神圣而是合意
我觉得比起什么法律规范都有用
就算通奸变成民刑事完全无罪
各位有没有想过会如何?
外遇比例会增加 我不否认
但有趣的是 为什么会增加?
是因为数字原本就存在 只是被隐藏?
还是因为没罪 所以人性就赤裸裸展现
可是换个方式想 如果这是人性 凭什么要去抹灭它?
就像有些人婚姻中不愿意做爱 提倡性自主权
我其实非常赞同这样讲法 就算夫妻都不能强迫
但回过头思考 妳提倡性自主权 加上法律保障婚姻
那么想问 妳不也是在妨碍对方的性自主权吗?
妳可以不给 但也因为婚姻 对方却失去满足性的自主权力
神圣的婚约究竟是合理 还是变态的精神阉割?
或者婚姻板常常有人会说
你说的人性都只是少数
我老公不会 我周围的人也不会
不管妳是不是幸运儿 但即然如此
妳又何必畏惧? 反正修法与否 妳老公都不会啊
不就是我们都知道人性 所以才需要法律来保障
那么究竟是婚姻神圣 还是法律神圣?
说到这边 我想很多人应该会误解
我是不是支持婚后外遇的人
不 我非常讨厌 伤害别人的人
只是外遇 不是唯一伤害 更不一定是最大伤害
只是难以量化 或者刻意忽视 我们都拿外遇当理由
更重要的 要走的人留不住 为什么我要留下想法不同的人
妳大可以找和自己观念相同 不管有无法律都会忠诚的人
这比起浪费生命在不对的人要有意义的多
回到这篇文章
我觉得离婚本来就没什么
就像商业合约 本来就可以中止和解除
既然发现对方不是合适的伙伴
那么针对它违反合约的部分追究损失 (也就是民法)
但是妳还会继续执著在合约中不跳出吗?
当然我也不喜欢这样概念被滥用
动不动就说彼此不适合要离婚
但我不同意的 并不是不准他离婚
而是他必须为草率的态度付出违约代价
但真的该走的 该散的 没必要硬绑着
真的愿意对孩子付出的 不会合约中止就终止
不愿意付出的 妳绑着还不是没用
更重要的 真正好的人 不会因为婚约的畸形法律保障
从此被打进18层地狱无法解脱
反正不好的人 什么保障都没用的 我就是烂 咬我啊
今晚在思考朋友的婚姻
想着想着 就顺便写了这些
这是多年来 我自己的看法
在很多文章 曾分别有些片段
但也很清楚 很多人无法认同
因为她们需要这些保障
害怕会发生或失去什么
所以我说 原文不太会有什么人理会的
当很多人在批评传统时
我一直觉得 真正传统的
是不愿意正视别人感受的人
压榨别人 以维护自己既定利益
而不是以前传下的习俗
或者现在刚兴起的观念
所以这种人 每个时代都不缺
对我来说 婚姻的神圣 不是在契约约束
而是在于 因为是妳 所以我愿意约束自己
所以走着走着 如果不爱了
那么是什么力量约束 还有什么意义吗?
真正被惩罚的 一直都不是外遇的人
而是被自己观念羁绊而痛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