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妻在不久前办了离婚
会离婚是因为双方对很多事情的认知变得不太一样了
也因为在这点上有共识
知道我们无法再以夫妻的关系继续走下去
所以算是和平的离婚
目前我们长居国外
有两个小孩 分别是两岁和三岁
基于种种考量我们决定不久之后搬回台湾
在国外因为经济因素还是会继续住在一起
不过搬回台湾后小孩会和我共同生活
而前妻打算同住一个城市 因为他也想要可以常常看小孩或陪小孩
虽然回台湾后的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不过我们预想的状况是
双方可以像朋友一样的互动 可以一起陪小孩甚至带小孩出去玩
因为不想让小孩觉得爸妈之间似乎是敌人般老死不相往来
简而言之就是一起养小孩的朋友
然而和几个人谈过以后 我一直在犹豫是不是真的应该以这样的方式相处
大部分离婚的夫妻都不是像我们和平收场
所以几乎都是除了接送小孩以外不太会见到面
更不用说一起陪小孩这样的事情
平常联络也只是讲小孩的事
这也因此带出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如果我们以后各自找对象
就算告诉对方这是为了小孩
大部分的人其实无法理解或谅解为什么离婚了还要跟前夫/妻有这么多的互动
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我们找到新对象的可能
其实不知道这问题应该要在这里或是单亲板或是男女板问比较好
不过想先听听这里大家的意见如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