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背景 结婚4个月 小孩2个月 女方声称我不给家用
(事实上已经出了很多钱了 月子费20w 婴儿床2W...生活杂支 主要是食物 都由信用卡
支付所以都有纪录)
还有1600W房贷要缴
因为口角端午节回不回夫家后
丢下所有回娘家....当时我正在肺炎
接下来告我不存在的家暴(因为上面的发生日期我根本在北部上班) 并声称已经分居
对侦查庭请假后 法院寄给我对方当庭撤告文书
后来经过一系列拉锯后离婚 并约定1.5W为抚养费 监护权给她
但转帐后不断翻旧帐谩骂嘲讽并且技术性的阻碍探视 (小孩快满1岁我有8个月没有抱到
小孩)
在上班时间用赖发一些与原版事实有相当差距的扭曲版本故事 作为骚扰手段
目的是为了要更多钱
请问对于一直用骚扰手段要钱的人该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