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很乱
可能没办法说的很清楚
今天才发生的事情
请各位大大帮忙
因为离婚,我们有两个小朋友
之前在协议书上协议一人一个监护权
今天ex去找我姐
说她两个都要
她用以下的原因威胁…
好几年前,我们买了一间房子,以她的名字买…
后来仲介来问说要不要试着卖,
我们想说卖卖看,但那是便宜行事,因为还是有婚姻关系,所以签委托书时,我签了她的
名字,但结果是房子并未卖出去,现在还在她名下,但她说要告我伪造文书,我没办法证
明她口头上有同意授权,而仲介签委托时,也不需要身份证明,现在我是哑巴吃黄莲,因
为伪造文书是公诉罪,她说若不同意监护权给她,她周一提告,她本身是律师,所以法律
是她的武器,我要怎么办呢
真的很无助,当初协议书也是她拟定,说好一人一个,今天她说,她是权宜之计,先让我
签离再说,排版很乱,有人可以帮帮我吗?
如果被告,我在上市公司上班,工作会受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