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先生2014年结婚,
育有一子两岁半,
先生长期在大陆工作,
近一年多以来因工作关系半年回来一次(9天),
而这次回来就被我发现有小三,
一堆缘由不赘述,
目前只求可以顺利离婚,
我只想争取:
1、孩子的单独监护权(不要共同监护)
2、孩子的教育费、赡养费
3、以我父亲名下的房子抵押贷款可以一人负担一半(当初是一起拿来开工作室做生意跟
整理房子)
先生因家庭关系,
父亲母亲长期居住大陆很少回台(因为债务关系也不便回台)
妹妹已嫁、弟弟单身独居,
夫家在台湾没有存款没有不动产等任何财产,
当初结婚时我们已办理夫妻财产分制。
我们目前居住的房子就是父亲拿来抵押的房子,
距离娘家三分钟路程,
先生去大陆前以及返台假时都住这里。
我全职妈妈在家带小孩无业,
但以父亲公司员工的名义投保劳健保,
生活费、先生小孩的保险费、偿还贷款等各项开支都是先生负担。
目前先生极力想挽回,
要捉奸也是不可能,
因为远在对岸,
只想好聚好散,
希望能有和平分开的方式,
请大家给我建议,
心思紊乱如有表达不清再烦请指教,
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