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不同的观念与你分享
※ 引述《smart12376 (smart12376)》之铭言:
: 倘若女方因外遇离婚后,因女方经济条件不佳也主动表示小孩监护权归我,
: 我也倾向不跟她收扶养费,希望日后小孩能减少与她的纠葛,
: 令我不解的是她有探视权,但今天是她造成这样的结果,
法律虽是规定给予没有监护权一方可以要求探视"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利
你也可以主张为了"孩子的利益"向法院请求停止探视
但孩子呢? 孩子是否也会有想看妈妈的时候,却不知道何时恰当或是如何去看?
: 扶养小孩的苦是我一人承担,她无须承受任何责任,
不管是否拥有监护权,对于子女都是责任的,也是要负担未成年教养义务
离婚是两个大人的事情,孩子与爸妈之间的关系并不没有改变
: 若心情好时就来跟小孩玩,结束再继续跟别人约会谈恋爱,
跟你一样身为主要照顾者的我,一样也曾有过这样的想法,
也曾经"肚烂"设了一些探视规定,例如要提早一个月说(前妻是轮班工作)
但现在看起来这些没啥意义,与其对立,还不如常跟她讲一下孩子的状况
他知道多了,会关心,我们之间对话就显得温和许多
要不然之前对话就是,X月X日X时接小孩;好;楼下;几点回来?
: 小孩因课业监督上觉得我很烦,
: 并表示跟妈妈在一起比较快乐,
这个就是对孩子教育的问题,谁被监督不烦,可以跟孩子沟通一下
: 心理真的满腹委屈及不平衡,
: 对于这种状况该怎么处理?
可以找人聊聊,板上也很多单亲群组,可以去吐苦水一下,相信很多人会
愿意听你讲,跟你互动
: 但真跟她拿扶养费,日后是否小孩也须负起扶养女方义务?
扶养费是用来养"未成年子女",在他还没有谋生能力前,他会需要
离婚并没有改变孩子跟妈妈的关系,所以有没有拿这笔钱,孩子日后都
还是有扶养"老母"的责任义务
当然有些除外的事项,法条可以上网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