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遗弃”及“其他难以维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中,分析男女提出离婚诉讼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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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SA取出民国92年1月到民国106年5月的地方法院离婚判决书共45982份来做实验,找出最
多的两个离婚理由是‘恶意遗弃’以及‘其他难以维持婚姻者’,我们接着分析这两类理
由的裁判书中,男女提出离婚诉讼之比例。
在45982份裁判书中,以‘恶意遗弃’为理由作成之离婚判决共17781件,其中有14327件
系由男性主动提出,3454件系由女性主动提出,约男女比例为80.57:19.43。
在45982份裁判书中,以‘其他难以维持婚姻者’为理由作成之离婚判决共25592件,其中
有15718件系由男性主动提出,9874件系由女性主动提出,约男女比例为61.42: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