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络上认识女性朋友,用赖聊天,但我已是已婚育有一子的男性。
与网友聊了1个多月,今日本打算约见面,(对方也是已婚女),却被太太发现我的对话
,于是造成可能要以精神外遇的方式要求离婚。
我们的对话并无太多暧昧,仅是以好友相称,并未成为网络情人。
后来太太写了一张内容大概是说如果我有精神外遇之类的情事,必须将财产归她、孩子归
她、还要付赡养费饼要求我签名,本以为这样就可以谢幕。
但她仍无法听进去我所说的情况。
如此想请问这张她手写的切结书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
以及离婚判定的部分将如何判定?
作者: neofan (Pooh) 2016-11-16 11:14:00
你老婆好可怜,你都已婚了还这样,太伤人了并无太多暧昧?问题是你连一点暧昧都不可以跟别人有啊
作者:
honeyma (每一天都是放手的练习)
2016-11-16 11:42:00你们无法保证见面之后的事情,见面后觉得双方都不错,再继续聊天,然后互相吐苦水,之后惺惺相惜…不要说女生想太多,外遇都是从一杯咖啡一句安慰开始的
作者:
Argento ( Little boots)
2016-11-16 22:14:00想办法补救婚姻吧 不要一步错步步错啊
有效力的哦!希望你已经签了。外遇蛮可耻的,可是一再的外遇就是非常有问题哦!你想解决的问题,绝对不会因为你精神外遇就解决的,鼓起勇气面对问题吧!
作者:
anshley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2016-11-18 02:41:00大头管不住小头唷
作者:
wadekimo (Tu m'aimes?)
2016-11-23 14:10:00约已婚妇女见面就是想干,都一个孩子了真的不可取
作者: judygif (五饼二鱼) 2015-02-10 19:26:00
都和她聊一个月,还要见面了,外遇不就是这样来的吗
作者:
zozoz (计欧计欧计)
2015-02-17 19:31:00哈哈讨拍失败哈哈 滚 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