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vorce01 (离婚版匿名帐号)》之铭言:
: 今天,发现了,小三
: 但只有一张接吻照片 男方只露出半张脸跟衣领…但我知道那是我老公
: 时间是在今年1月…
: 对方说:这是我老公
: 所以这段外遇不是刚开始 是在我怀孕时就有了
: 那这段时间真是隐瞒的真好!!
: 请问:我目前要离婚…但万一他房子改登记他妈名下 我是不是就拿不到了?
: 如果拿不到我有什么方式可以做呢
我觉得,先考虑清楚妳是要离婚还是不要离婚
如果妳还想挽回,也觉得自己可以忍受,
这段时间他不管怎样问离婚,怎么提议,怎么提议妳都冷处理。
让时间冲淡一切。
如果妳要离,
那就绝对,不要分居,也不要跟他谈判
更不要找小三
妳还是他老婆的时候,才能抓奸,才能请征信社跟踪
跟他还住在一起,才能蒐集更多证据
不回家的也记录起来,回家对妳精神虐待啦什么的也留下证据,才能增加自己的筹码。
即使不主动找律师打官司,也可以提出证明重大过失在于对方不在于妳,让他连诉请离婚
的没办法!
急的人,会付出比较大的代价
他想离妳就愈不要离,为了婚后的自己和孩子着想。
什么早点结束早点解脱,除非妳之后的生活丝毫不受影响。
当妳决定离婚的时候,这关系就已经结束了,要为了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而行动。
跟他拿钱买小孩和自己的东西,对自己更好,他跟小三愈好,就会更早想离婚。
更要和气对老公,不可怒骂他(精神虐待),动手(家暴)
反正妳的心里,要把他当的是陌生人了。
疗伤的责任要自己扛,不然推给这种不负责任的人,只会让自己更难受。
即使妳不要监护权,也可以争取不要付这么多扶养费。孩子重的是陪伴。
总之,都是艰难的路,但就是要找到方向,要离还是不离要认真思考。
决定了就义无反顾。
祝福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