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婚协议-探视权行使异议

楼主: 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   2016-09-20 22:03:00
目前分居中,小孩目前1岁半,女方已带小孩回娘家住。男方一直吵着要离婚,
为了小孩的权益,也是因为双方有太多沟通不良的前车之鉴才走到今日,
希望能拟出争议少一些的文字内容,女方拟了第一版,男方又回了第二版,
男方好像是自己编写,而且前后矛盾,请各位看一下。
近期会预约法律咨询再看过,谢谢。
1、子女之监护:
双方同意未成年子女,由女方○○○单方行使及负担其权利义务,
男方探视权行使方式详如附件。男方同意于每个月月底前,
将新台币10,000元,以汇款方式,存入双方未年子女于中华邮政开设的帐户
以作为○○○之教育与生活费用至十八岁为止。
若男方因转换工作或待业之经济困顿过渡期,可顺延并于后补足差额。
原版:至○○○成年为止,迟误一期履行者,其后之期间视为亦已到期。
【问题】:民法的成年应该是指二十岁吧?顺延后补差额是怎样?
是可以延多后再补,这样要怎么定义?这感觉不是法律上会写的描述
◎未成年子女男方探视权行使方案
一、于下列期间开始时,男方得至女方于○○市之住处(○○○)探视子女,
并得携子女外出,由男方照顾,并于该次探视期间权届满前,
将子女送回女方住处或其指定之处所交予女方。
(一)平时:每个月可弹性选择两周之周六上午八时起至周日下午八时止,
得与男方同住。由男方于周六上午八时至女方住处接○○○外出,
并得在男方住处或其他男方决定之地点同住,至周日下午八时前,
再由男方将○○○送回女方住处。
原版:每个月之第一、三周六上午八时起至周日下午六时止,
.........至周日下午六时前,再由男方将○○○送回女方住处。
【问题】:因为准前夫是一个觉得凡事都是他人要配合他,
他要求别人要给的弹性很大,我真心希望离婚能够减少争执点,
还要跟他讨价还价,配合他这星期没空,换下星期,或是又临时有事,
要改到这星期…而且他会非常理直气壮,以后小孩大了,这种临时改来改去
的事也很让孩子失望,所以写了一、三周,
现在小孩才一岁,未来念书,我觉得晚上八点送回来太晚了,
不知道各位的经验?但他又卢说吃个饭不为过…
可是我真的觉得吃那个晚饭不是真心在思考小孩的体力状态。
(二)寒暑假期间:子女寒暑假期间,除上述会面交往时间外,
寒假期间之二分之一时间,男方得接回同宿,并可分割成数次为之。
暑假期间之二分之一时间,男方得接回同宿,并可分割成数次为之。
至于实际日期由两造另行约定。如不能约定,则订为寒、暑假放假日起第5日起算。
原版:
寒假期间,男方得接回同宿7日,并可分割成数次为之。
暑假期间,男方得接回同宿14日,并可分割成数次为之。
至于实际日期由两造另行约定。如不能约定,
则订为寒、暑假放假日起第5日起算。
【问题】现在中小学的寒暑假大概多长呢?我只希望小孩能得到妥善照顾,
因为孩子从出生到现在,真的没有单独和爸爸相处超过半天,
小孩一哭闹就塞回来还我,换过的尿布,可能连一袋三十六片都不到
(三)每年的农历大年除夕至大年初三,由男、女轮流与子女共度,
西元之奇数年为女方,西元之双数年为男方,倘与男方共度之该年
度恰和寒假共同生活之期间重叠,则女方同意顺延并补足该重叠日数。
原版:每年的农历大年除夕至大年初三,由男、女轮流与子女共度,
第一年由女方开始,倘与男方共度之该年度恰和寒假共同生活之7天重叠,
则女方同意顺延并补足该重叠日数。
【问题】我是抄某个律师网站,所以这个的释义是,若今年小孩跟爸爸过年,
他就有除夕到年初三,共四天,再加寒假七天或是1/2寒假吗?
(四)除农历年所订之探视日外,每年的国定假日连假,包含元旦、儿童节、
端午节、中秋节、国庆日、二二八纪念日及国家未来新增之国定假日,
由男、女轮流与子女共度,西元之奇数年为男方,西元之双数年为女方,
倘与男方共度之该年度恰和寒暑假共同生活之期间重叠,则女方同意顺延并
补足该重叠日数。
(五)每年的民族扫墓节,男方得行使探视权并得携子女参加。
【问题】(四) (五)是他自行加的,他要过的节实在太多了,这两点就写得太模糊,
而且明明台湾的三大节,都会跟假日重叠,是要怎么算,是要依人事行政局吗?
这个和(一)相互矛盾,我无法接受这两点的东西。
(六)子女若有学校或个人活动等原因,以致男方无法行使当次探视权时,
则该次探视则顺延一周。
原版:未成年子女若有出国、旅游、学校活动等特殊原因,
以致男方○无法行使当次探视权时,则该次探视则顺延一周。
【问题】法律的文字,不是素求明确吗?写成个人活动不是又更模糊了吗?
(七)子女生日前一日或当日或双方协议另定之时间,
男方得探视并携子女外出庆生。
时间为生日前一日或当日或另定时间之晚间五时至九时。
原版:未成年子女生日前一日或双方协议另定之时间,
男方得要求探视未成年子女,并得携其外出庆生。
时间为生日前一日或另定时间之晚间六时至九时。
【问题】当日这件事,他很在意,如果硬要这样写也是可以,
毕竟小孩和父母庆生的日子,可能也没有想像的多,
希望他写了也说到做到,提前庆生也真的没有什么,
小孩是催生的,我原本选定一天刚好跟家里非常好的长辈同日,
他说他工作很忙没空,所以作罢
(八)男方可参加子女的毕业典礼,并携子女外出庆祝。
【问题】这是他自己加的,这个事件,若是他能抽出时间,
就来参加,就不要没有空,然后自打脸,另外到了国高中,
小孩有自已的想法,搞不好也不想要家长参加典礼。
他是在想像小孩可能会被颁奖之类的,爸爸一定要在场于有荣焉一下吧!
(九)其他:男方亲友婚丧喜庆日,于不影响子女正常作息下,
男方得行使探视权并携子女参加。
原版:其他:亲友婚丧喜庆日或发生突发事故时,
男方于不影响未成年子女正常作息下,得行使与未成年子女之探视权,
其探视权之行使方式另由双方协议。
【问题】他把双方协议删了,我觉得很有问题,这一点真的是亲情的部分,
若在假日还好谈,平日真的需要协议。若他家姐妹在某月第二周结婚,
这种当然不会阻止。
二、于子女年满16岁后,应尊重子女之意愿决定与男方会面同住之期间及方式。
【问题】这一个段落都没有调整,16岁的孩子长成什么样?
感觉很遥远,不知道有没有版友觉得这部分是有异议的呢?
是否还是写成18岁呢?
作者: QIAOYIS (Believe)   2016-09-21 07:17:00
建议探视时间和方式写的愈明确愈好,否则之后还是要花很多时间讨价还价喔
作者: cats5566 (猫舌头)   2016-09-21 11:14:00
定仔细一点好,而且他是父亲,有他的权利,你不用去默认小孩长大后的立场虽然我觉得之后不一定能完全按照协议内容,小孩将来也有他的想法要尊重,妈妈就抓好你的底线就好
作者: vitc90 (不打扰,是我的温柔)   2016-09-23 12:47:00
真的不一定会照着协议书走(本人深受其害),可以写清楚,还有罚则部份也要填上,还有要...公证,不然妳一样要打官司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