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想离婚该如何蒐证

楼主: cinnamonmoi (33)   2015-06-20 23:37:14
我是家庭主妇,老公不给家庭处分金,生活费也给的很少时常要自己垫,任何方面都超级不合
性事已2年没有(无法跟我恨的人做那事),时常言语以及精神霸凌我
他在外人和熟人面前会装的很爱小孩,爱老婆 事实上他重心永远在自己身上
有给基本的生活费所以也不能说他不负责任
爽跟小孩相处的时候会变身好爸爸,每次大概可以维持5分钟,大约两个礼拜一次
其他时间就是冷淡,家庭永远摆最后 对于出席家庭活动完全没兴趣
或是答应了想反悔就反悔
想离婚但不符合判决离婚的所有条件,协议离婚也是不可能他不可能放我走
所以想请问这情况下还有机会离的了婚吗?我是一定要监护权
目前打算台北房子租约到期我跟小孩到南部住, 或许分居一段时间有助于打这个官司,
但他有可能就不负担生活费或是砍我生活费来制约我
他说生活费就是一起生活才付 请问我该怎么办?
录下吵架的内容会有帮助吗?今天吵架说他是老大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可是我忘记录音了
请问还能怎么蒐证?
目前小孩一岁原想要撑到他上幼稚园我可以去上班就可以准备离婚
但在那之前我不知道该准备什么来打这官司
我真的很需要离这个婚
不然精神要出问题了
精神出问题小孩就不会判给我了所以我也在努力不崩溃中
作者: 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时光)   2015-06-21 09:26:00
怎么会结婚呢?真搞不懂妳们这些女人!
楼主: cinnamonmoi (33)   2015-06-21 09:37:00
他结婚前并不是这样,我还以为幸运遇到好男人
作者: anshley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2015-06-21 09:50:00
结婚前有些该确认的项目没有确认到。不过看你的描述是连爱都不存在了
作者: pagurian (小蟹)   2015-06-21 09:50:00
生活费有时需要自己垫,是妳也有收入的意思?搬回南部住=分居; 他威胁不给生活费=正好入不负责的瓮
作者: anshley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2015-06-21 09:51:00
对你这么冷淡没外遇吗?
作者: pagurian (小蟹)   2015-06-21 09:51:00
为什么要怕他不给钱? 这些证据不刚好是你需要的?但是他很狡猾, 如果你搬回南部, 刚好他每个月给你一点点然后几个月去探望妳们一次, 然后妳还是离不成....给楼上,冷淡不见得都有外遇,感情不好不愿亲近而已当然如果有外遇的可能或迹证,对离婚大有帮助
作者: noooon (do it)   2015-06-21 13:36:00
我先生连在法官面前都会装.会说谎,所以建议你,一定要录音每次吵架都录音,蒐证完整一点,对你比较有利
作者: ciyan (Lin24 我很幸福:))   2015-06-21 13:40:00
推cin大……婚前婚后变化巨大
作者: allisoniu (疯狂马戏团)   2015-06-21 18:27:00
不要自己搬出去,这样会落人口实,被说是对婚姻无心,若须走到诉讼离婚,会被对方作文章,影响法官心证。
作者: pagurian (小蟹)   2015-06-21 20:11:00
女方本来就是无心于婚姻,有疑问吗?南方也无心于婚姻,但是小动作制造维系婚姻假象男方要让婚离不成,女方求去,当然只好自己搬出去离婚判决与监护判决是分开来看的,离成了再争监护
楼主: cinnamonmoi (33)   2015-06-21 22:23:00
p大说的生活费给一点偶尔探望,他不想离婚所以不会留把柄让我抓阿,他如果要外遇对象应该是他自己~
作者: macherri (always classy )   2015-06-21 23:16:00
孩子带回南部找帮手 先搞定离婚再谈监护 你要有工作和足够的家族资源才重要尽量用 line或会留下通讯记录的软件联络,手机也装上自动录音的app,先把妳自己和孩子安顿好,对方若是不放手的无赖要有心里准备是长久战,所以先将自己的住居,财务,亲友资源都慢慢集结好,妳爱孩子就会成功的!
作者: allisoniu (疯狂马戏团)   2015-06-22 13:34:00
私自搬出去,日后诉请离婚,先生若是以不履行同居义务申辩,法官就不太会准离,这跟先生有外遇却想打官司离婚通常不会成的道理一样。婚姻中有明显过失的那一方提离婚通常会被驳回。原po既说先生是会做样子的人,更要小心不被抓到把柄。建议苦主向律师咨询,开始蒐证程序,上方有人建议擅自离家实在是...
作者: pagurian (小蟹)   2015-06-22 19:50:00
"不履行同居义务"不愿意住在一起与"婚姻无以为继"这两者的因果关系,可能让对与错的界线不清楚如果因为"婚姻无以为继"所以"不愿履行同居义务"呢?这种情形根本就是怨偶了,诉请离婚也不准吗?
作者: macherri (always classy )   2015-06-22 21:14:00
不履行同居义务,是让婚姻中的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同居义务,并不能当做要求离婚的一方有责原po已经提到先生在经济,财务,还有照顾孩子,夫妻情感,都没有维系的意愿把这些事情依照时序记录好做资料夹,留下先生酸你,拒绝给生活费的记录一切准备齐全,并且找好妳新的住居处,家族资源,确认孩子能得到更完整的照顾,就搬!妳提离婚因为不堪先生精神虐待,两人已经无法维持婚姻,特别是他经济不支应你而且孩子都丢给妳照顾,就有立场提离了。有人认为这样受先生精神经济钳制的妈妈不能离家,才糟糕,这种想法逼疯很多婚姻中的妇女,被无赖先生吃死死。
作者: allisoniu (疯狂马戏团)   2015-06-22 21:40:00
本来就是要蒐集好证据,再正式提分居、离婚,一步到位让先生无法强辩。谋定而后动,最好向律师咨询,比贸然负气离家留下把柄要好得多。是谁说不能离家?证据都还没搜集全,日后看先生在法庭演戏装好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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