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人询问PO文,先谢谢帮忙解惑的版友。
情况描述:
双方为假日夫妻,无小孩,无共同财产,结婚时无书面契约任一约定财产制。
朋友近日发现先生外遇,对象是女生身边的朋友,当天有在电话中质问,
但先生一直没承认,还安慰是我朋友想太多,连外遇对象也跑过来向我朋友试
图澄清状况,朋友仍然心存疑惑,今日朋友获得某些资讯确定了先生跟小三的
外遇事实,时间应该有将近一年,但无法确切得知那两人的关系有无到通奸这
程度,朋友确定最后不管那两人是什么程度的外遇,一定要离婚。
因为朋友目前心情很乱无法好好定下来找相关讯息,所以请我帮忙查询离
婚后夫妻财产分配问题,她说她不想辛苦工作的钱被骗走。
我查了一下发现她好像会遇到的部分是“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这一项,
其中有提到“差额平均分配的结果,如果对另一方显失公平者可以由法院调整
或免除其分配额。”
问题1:
1-1朋友是因为先生的外遇而提出离婚,这样情况有适用对另一方显失公
平者这项吗?
1-2这样是否就一定是要走法院这条路了?
问题2:
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有提到各自的婚后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权
各自为之,双方当下也签字同意的话,是否就可以不理会对方之后提出的剩余
财产分配请求权?
问题3:
朋友想找征信社收集相关证据,摊牌跟先生谈离婚,但是我爬一下文发现
有些版友推文不建议急着找征信社出手,但是朋友是假日夫妻,发现这事情后
,目前虽然自己力保冷静面对,但她自己跟我说根本无法好好面对她先生,觉
得恶心,这样的情况下找征信社是否是较好的选择。(这问题是我私心想询问,
很担心朋友的情况)
P.S 因为看了一些夫妻财产相关的法令,不知道我的解读有无错误,如果有误
解法令文字的部分,希望版友不吝给予纠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