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重新交往对象,该不该透露过去离婚的事?

楼主: KINL (LLA)   2014-08-02 18:10:52
重新交往对象,该不该透露过去离婚的事?
如果你是选择要慎重交往的再婚对象,我觉得一开始就要表明。
如果对方无法接受,那表示对方也不值得浪费时间,
而且也可以避免日后婚变的导火线,
因为欺骗有点像骗婚的感觉,纸包不住火,
万一有个多嘴亲友说溜了嘴那么会更难堪,
无论如何自己都无法站得住脚,很难理直气壮。
但是你说了,心中这块大石头就可以卸下。
只是要如何说,就要有点小技巧了。
你可以轻描淡写诉说自己年少不懂事,曾有过一小段婚姻经历,
至于内容就不要提太多,越少越好,轻轻提起,轻轻放下。
对方一定会像侦探想要知道更多,切记一定不能说太多,
你只要提现在眼前的对方是很棒的人即可,
过去就是自己眼拙看走眼,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无需提起。
如果对方想再追问,就说那是一段很伤心痛苦的往事,
静静不语流下泪水即可,
让对方知道这事不要再提,你也不要再多说一句。
如果对方要闪人,那就证明这个人不适合,换人吧。
作者: savant (改变生活习惯)   2014-08-02 18:54:00
同意~若要交往还是要告知对方,这样自己的压力也可以减轻感谢K大婚姻幸福美满还愿意加入离婚板的讨论~
作者: anshley (想念却不想见的人)   2014-08-03 09:59:00
通常是你想轻描淡写,但对方知道后至少会私下打听可以不介意离婚,但不可能不介意离婚理由而理由不会只听片面之词更不会默认问题只出在前夫或前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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