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交往对象,该不该透露过去离婚的事?
如果你是选择要慎重交往的再婚对象,我觉得一开始就要表明。
如果对方无法接受,那表示对方也不值得浪费时间,
而且也可以避免日后婚变的导火线,
因为欺骗有点像骗婚的感觉,纸包不住火,
万一有个多嘴亲友说溜了嘴那么会更难堪,
无论如何自己都无法站得住脚,很难理直气壮。
但是你说了,心中这块大石头就可以卸下。
只是要如何说,就要有点小技巧了。
你可以轻描淡写诉说自己年少不懂事,曾有过一小段婚姻经历,
至于内容就不要提太多,越少越好,轻轻提起,轻轻放下。
对方一定会像侦探想要知道更多,切记一定不能说太多,
你只要提现在眼前的对方是很棒的人即可,
过去就是自己眼拙看走眼,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无需提起。
如果对方想再追问,就说那是一段很伤心痛苦的往事,
静静不语流下泪水即可,
让对方知道这事不要再提,你也不要再多说一句。
如果对方要闪人,那就证明这个人不适合,换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