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脑伤过的肢体障碍轻度者...
不过我也有罹患精神科的强迫症...
我的强迫症是洁癖^^" 不过不算严重...^^"
经过治疗, 已经好很多了~
不过我却在一些商店...
ex: 台北内湖来来豆浆. 星巴克. 奇异果快捷旅店...
发生的例子:
1.来来豆浆员工某次去他们厕所洗手...可能是昨天也是差不多那时去洗手...
他们的员工就很凶的对我说: 你若再来...他就要报警了!!
2.星巴克...之前我常去他们餐厅借厕所大便...大完会洗手洗很久...
他们某位女员工...(我觉得很ㄐㄧ ㄅㄞ的员工)
她某次看到我...就在后面监督我洗手!! 让我有点感觉不爽!!
我心里想: 他们开在高医斜对面...一定有很多病患是他们的客人...
就不能体恤一下病患吗?
3.奇异果快捷旅店是某位员工...她直接跟我说: "我们厕所不外借的..."
应该是说直接针对我说: 你再来...我就要跟我的主管说了...
所以我就到他们的旅店网站...跟他们投诉这事...
他们说抱歉...他们会在教育员工...
p.s.因为那位员工是专门清厕所的...我洗手会弄的地板会有点湿...
我心里想: 你们是服务业...还要所有的客人都可以符合你们的要求...
你们才要服务吗? ^^"
p.s.我目前待在高雄医学大学附设中和纪念医院的精神科附设的社区复健中心...
我被星巴克员工这样对待...我回去跟我们的工作人员说...
她却说:"也许真的是因为我洗手洗太久吧...^^" "
请大家讨论一下吧~ 应该也有人有这样的经验过吧...
是不是在这社会上...我们这些病患...大家的标准都是一样的...
所以我们就是比人家还差...or others??
若别人不知道我们是身障者...或是病患...感觉都不太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