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询问大家有没有用遇过类似的问题,想询问有没有好的处理方法
我曾经是一名被诊断为中度肢体障碍的患者,且已经有20年,但碍于每五年需要重新鉴定
,于今年4月申请,但拿到手册将其障级降为轻度,
已向社会局提出重新鉴定。
医院表示每年都会更改鉴定标准,且新制与旧制略有不同,但是这部分令我不能够理解,
若当初诊断为中度,现今又改为轻度,且状况无明显改善,不知道其认定标准。
实在不知道如何是好,补助金额与福利都相差甚远,医生推托与社会局认定,社会局认定
为医生评估,新制变更后比旧制差,想问各位有没有遇到此情形,一般要如何处理,写信
给政府会有效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