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有幸考取身障录事一职,对于公务机关的职等&薪水有许多不了解
烦请有经验的前辈能给个答案。
今天领薪水的时候,身旁的同事告诉我委一、委二制度已经是以前的文官制度了。
现在都是用1职等、2职等来界定,同事也顺便给了我一张“100年法务人员待遇
调整一览表”参考;接着我就开始感到疑惑了,按着我的薪资明细中的加给与本俸
去对照表内的薪水,发现我的薪水都是照着雇员而定。这就让我产生了许多疑惑
A.在系统机关内部当中的个人资料当中,我是一职等,可是为何我的加给与本俸都是雇员
的薪水?
B.请问如果我都不参加任何考试的话,我到底是可以升到3职等吗?
C.本俸跟加给到顶是多少?
烦请各位知道的前辈能给替小弟解惑一下,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