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2014 - 视而不见,要尊严’游行

楼主: moonsky (影乱IKE)   2014-10-29 19:44:56
※ [本文转录自 PublicIssue 看板 #1KKDBOeR ]
作者: moonsky (影乱IKE)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活动] ‘2014 - 视而不见,要尊严’游行
时间: Wed Oct 29 19:43:17 2014
障碍者大游行
‘2014 - 视而不见,要尊严’游行路线图及活动诉求出来囉!
请大家看一下囉!
集合地点:劳动部前广场(台北市大同区延平北路二段83号)
集合时间:2014/11/08 下午一点半
路线:延平北路(劳动部) → 南京西路 → 中山北路(经行政院、监察院、立法院、教育
部) → 凯达格兰大道(总统府广场)
(请参照地图)
http://0rz.tw/VkfVW
我们具体的要求:
1、要求回应国际人权专家的结论性意见,制定‘身心障碍者反就业歧视法’
2、为落实权利公约,应检视国内相关法令,不得以身心障碍为由,排除其就业机会,政
府有责任及义务监督雇主改善无障碍空间,提供职务再设计、职务调整等措施,且确
保身心障碍者与一般人享有同等升迁机会及同工同酬之待遇。
3、公开身心障碍就业人口及就业服务受益人数等统计数据:劳动部(中央)、劳工/动局(
县市) 应每年于该部(局)网站上公布身心障碍就业相关人口数据,呈现各障别身心障
碍就业服务成效。
基本就业人口资料〔各障别人口数〕、〔已就业人口数(专职或兼职)〕、〔庇护性就业
人口数〕、〔领取薪资〕
当年度各类身心障碍就业服务,分障碍类别的受益人数:〔就业适应〕、〔支持性就业
〕、〔庇护性就业〕、〔职前准备〕、〔职业陶冶〕、〔就服个案管理〕,各障别各有多
少人受益。
历年比较资料。
4、劳动部应全面检视中央、地方及所属机关,所有的甄试项目及内容,建立违反就业歧
视法律的样态,杜绝障碍者进入职场的间接歧视。对于有就业歧视的企业,要求限期
提出改善计画。
5、全面删除履历表里与就业能力无相关的年龄、照片、性别、籍贯等资讯字段。
6、劳动部应全面监督中央、地方与所属机关及民间企业等职场环境,营造性别友善职场
,避免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性别气质等不公平待遇或歧视行为,订定反歧视相
关政策。
7、所有劳动部所属的职训中心应全面无障碍,中央与地方政府主办及委办的职业训练单
位应普及无障碍,让障碍者可以参加,而不是到机构开设的专班;拓展身心障碍者的
训练职类,同时也更有就业的可能性。政府应开发职种,例如从义务进用单位来看职
种的需求,甚至由企业的罚款来训练自己未来的员工。
8、就业环境的障碍也是身心障碍者就业受限的原因,要求办公场所与工厂都纳入无障碍
规范。
9、职训补教不应只限面积500平方公尺以上才适用无障碍规范。
10、现有身心障碍者的定额进用员额,公私部门都以短期契约工或工读生来雇用身心障碍
者,造成障碍者长期被非典型雇用,薪资低且无法累积工作经验,没有晋升的机会;
行政院应该检讨公部门身心障碍的定额进用状况。禁止以定额进用的需求作为劳动契
约的期限。
11、提高义务进用单位未进用之罚金为基本工资1.5倍,就业安定基金或其他行政资源应
该促进环境改善、职种开发、职业训练。
12、持续性工作支持辅导员,在就服员的密集就业支持之外,还提供障碍者在工作场所
的稳定就业的支持及咨询机制,同时协助资方帮助障碍者解决问题稳定就业。
13、身心障碍创业补助门槛过高,既要创业又要有店面或者要有摊贩证都是很困难的,需
要更多的协助。
14、接纳障碍者的个别性差异,发展多元就业模式,允许有弹性的工作时数、有弹性的
薪资水准。
个人/团体 报名网址:
http://0rz.tw/BwYiR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4-12-31 02:48:00
找不到工作 可多用此信箱 http://0rz.tw/UJHXZ
作者: jkkkj123 (煌埠之沐蘇)   2013-01-05 10:50:00
关于第一项,有更详细的内容吗?
作者: luckystar777 (曾經的曾經)   2013-01-05 15:49:00
过期很久了不需再置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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