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市来一份公文说明敬老悠游卡跟交通费补助
有敬老悠游卡优惠段数 交通费不在重复补助 其余天数则以优惠票价格补助交通费
(整月工作天数-免费段数天数)*优惠价
但说明一又说到
身障者悠游卡是为了鼓励走出户外 与交通费补助上下班性质 不同
不得将免费段数 折抵交通费 并且以优惠票价格补助交通费
也就是说 领有身障悠游卡者 仍然可以领全月交通费 8元*整月工作天数
但承办人说 不是 说明一是指 敬老悠游卡同时又是身障者
所以爱心悠游卡仍然要折抵优惠天数 剩下天数才有交通费补助
所以是我解读错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