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约3年前有做过听力检测,那时医生建议配戴助听器
但碍于经济能力没有购买
最近发现听力每况愈下,想再重新做检查..
虽然最近穷得快被鬼抓走..
(1)翻开3年前医生帮我做施测的表来看
我看不懂..内容大概是这样:
P.T.A(in db)
R.E. 47 L.E. 35
请问这代表着什么?是听力损失的分贝程度?还是仅存的听力?
(2)请教各位板友,可否跨县市做身心障碍鉴定?
EX:户籍地在宜兰、鉴定跑到台北的医院做..
(3)这次想要做完整一点的检查,有没有板友可以分享一下经验,谢谢!
(其实我也不清楚我3年前做的到底是哪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