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板禁止指对象讨论条例

楼主: tkdmaf (皮皮快跑)   2016-11-25 02:04:04
其实版本就有明定不可指对象论对象。
但你们无视该规定,我就以特别条例拉出来。
刚刚发布了一个永久水桶条例有效期是7日。
但我会告诉你们,即刻起,任何人再有“指著对象”指责事情之事实。
像是指着人说“你怎样怎样”或“你讲的很好笑”这一类的全属指人。
在上一个临时条例过后,任何违反者,一律水桶一年。
不予警告。若带有文章,文章亦会退文处置。
从即刻起,你们全部给我就事论事,只要论人且属指责,必定严惩。
想吵架的,一律给我去笔战版。
我宁愿本版没文章,也不要看到指着人争执的文章。
你们可以就事讨论,就是禁止给我指的人说三道四。
听不明白的,水桶你你就会明白的。
by tkdmaf
补充,文章若有论及人,需跟直销有所关系。
像某篇有人写“原po有交到女友吗?”
这和直销扯不上关系的亦会视会指着人嘲笑意味,一样就是水桶一年。
总之,无关直销的论人,或是指责他人,就是触犯此规定。就是水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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