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天“突然”不断的冒出一堆你应该私信却未私信的情形。
很明显,一堆进来都不看板规就自以为只要循着别人的文章模式就不算违规。
诸如很多在不该发文日子发文的人。
从来都不注意别人是基于在什么规则下进行发一些特殊文章的动作。
由于最近的应该私信未私信情形有点多到让我觉得“就像很故意的行为”一样。
是故这次对此行为直接“加重处份”。
原规定是删文不罚。
现行改为:只要你没有私信而回复的是:广告文、交易文、买卖文、交换文。
一律水桶30日处置。
本条例同之前公告,缓冲期只有发文的15分钟内。
也就是发文15分钟内发现违规而自删者,不罚。
超过15分钟我当你完全不在意板规而必须处置。
by tkdm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