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下午好,再爬文以后对于课税问题还有些疑惑,想请各位帮忙解答
假设情境如下
1.在国内交易所(如ACE/MAX...)入金100万台币后换成USDT转到海外交易所(如币安)
2.获利后,资产价值为200万台币
3.100万转成等值USDT后转回国内交易所出金,入金=出金
4.剩余的100万台币用币安电汇USD转回台湾帐户
问题:
1.国内交易所的操作是否就没有综所税问题?
2.电汇美金的部分是否视同海外所得?
还麻烦各位先进帮忙解答,谢谢
※ 引述《motoby (Moooooooooooooooooooooo)》之铭言:
: 安安各位巨鲸早
: 感谢各位回复
: 想请问一下假设我在国外交易所的交易获利,汇回台湾是否需要缴税?
: 情境1. 换回U在台湾交易所售出换回台币,国税局会用a还是b来计算?
: a. 缴交的是我整体的获利
: b. 用我卖出的U总额当成我的获利 (会破产)
: 情境2. 在境外卖成美金汇入
: 这个情况好像单纯一些,就都当成境外所得就好
: 加一个情境3. 如果货币是在国外购买,但国内售出
: 这样是要算境外还是境内收入?
: 对于第一种情况想请教国税局的课税标准
: 感恩DC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