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卖虚拟币真强盗!3煞洗劫买家177万 辩“抢夺”仍遭重判
台中市陈姓男子去年诓称是虚拟货币卖家,对外放出有泰达币要出售讯息,吸引李姓买家
等人约定交易,李男一方当天携带323万元现金面交,陈男则伙同另两名共犯趁著清点现
金的机会,朝买家喷洒辣椒水后抢走其中177万余元逃逸,全案一审依强盗罪判刑。
据查,34岁陈男曾涉强盗案遭判刑6年10月确定,尚未入监,警方在该起泰达币洗劫案发
生后循线逮陈姓主嫌,以及张姓、王姓男子两名共犯,但三人否认涉强盗罪,辩称当时李
等人低头使用手机,只是趁李等人不备抢走财物,“应该算是抢夺”不算强盗罪。
但一审审结,法官认定陈等三人使用辣椒水喷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无法抗拒,任凭陈等人
抢走财物,客观上已达到不能抗拒的程度无疑,不采信陈等人辩词,依强盗罪判陈9年、
张8年、王7年10月徒刑,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5月间,陈男透过友人介绍,得知李姓男子等人有意购买泰达币,明知手
头根本没有虚拟货币,仍佯称是卖家有大量泰达币欲出售,与李等人谈好交易数量及价格
,总价金为323万余元,随后陈找来都有毒品前科,分别33岁、36岁的张姓及王姓男子助
阵,同时租赁住商大楼会议室做为交易地点。
当天双方在会议室准备面交时,陈向李姓买家等3人佯称“助理已经在处理了”,同时间
以点钞机清点李等人带来的现金,确认金额无误后,伙同另两名共犯拿出预藏辣椒水,朝
李男一方喷洒,李等人刺痛难耐,但仍护住其中一袋146万余元现金,陈等人得手177万余
元后,搭乘出租车逃逸,朋分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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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交泰达币带323万元现金 被抢走177万 面交专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