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车手骗卖币工作3天爽领5万 父母连带赔偿569万
父母哭哭了!16岁陈姓少年与3名同伙当诈骗集团车手,以购买虚拟货币“泰达币”诱骗
林男与林女交易,共得手569万元,陈少工作3天拿到5万元报酬。林姓男女提告损害赔偿
,台中地院认为,全案是陈少所为,其他3名少年未参与,判陈少与父母须连带赔偿569万
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姓少年与林姓、刘姓、洪姓少年参加诈骗集团担任车手。该集团向林姓女
子与林姓男子佯称,有虚拟货币泰达币可贩售,利润高,约定以569万元交易18万9千颗泰
达币。2019年9月23日晚间,双方约定在新北市某超商门前交易,陈少接受诈团成员“志
伟”指示,与洪少搭高铁北上。
陈少到站后独自前往约定地点,上林男的车收现金,取得林男的105万元及林女的464万元
。陈少交给林男区块链的序号,虽然未完成交易验证,但林男认为前2次交易都正常,误
信这次交易也会如常完成。陈少再与洪少会合,搭高铁回到台中乌日站,依志伟指示拿走
5万元现金,其他就放在高铁站4号出口旁一辆未上锁的黑色小客车内。
林姓男女因迟迟无法完成交易验证拿到泰达币,加上连络对方都连络不上,这才知道遭诈
骗,立刻报警。2人也对诈团担任车手的4名少年与少年父母,提起民事连带损害赔偿诉讼
。
陈少在警询时就供称,车上的人是他交易对象,他当时在车上收款点钱,对方确认有收到
虚拟货币后才拿出现金,他拿到钱确认金额无误后离开。他共工作3天,拿到5万元酬劳,
钱是志伟要他直接从569万元里抽出来,剩下丢到车里就好。
台中高分院认为,林男与林女请求陈姓少年及陈的父母连带赔偿,为有理由,判决陈少及
父母须连带赔偿569万元;3名少年因无证据证明涉及本案,求偿无理由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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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币面交诈骗569万 少年车手赚5万 法院判赔车手父母56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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